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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保密管理制度(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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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保密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保密管理制度(精選11篇)

企業保密管理制度 1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所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祕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祕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薪資待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為應保密的事項。

8、一般性決定,決策,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第七條 公司機密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祕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的主要的公司祕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嚴懲嚴重的損害。

3、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損害。

第八條 公司祕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祕級;

2、公司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祕密級;

4、屬公司祕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通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範圍的人員。

第九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總經理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祕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於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特別授權人員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設備或商業機密,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第十四條 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方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書信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或相關領導,由其及時作出處理。

四、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給予警告並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

3、已泄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並罰款五千元並酌情賠償公司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去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出賣公司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祕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祕密超出限定的接觸範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企業保密管理制度 2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第三條 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漏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祕密。

第四條 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目標、經營決策等事項;

2、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

3、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技術潛力、新技術前景預測、專利動向、產品配方等;

4、公司項目運作的祕密事項、工作策略、流通渠道和機構、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等;

5、重要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客户和貿易渠道;

6、公司未公佈的人事、財務、審計信息;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祕密事項。

第五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

第六條 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

第七條 非經批准,不準複印、摘抄祕密文件、資料。

第八條 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九條 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祕密。

第十條 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 財會室、檔案室、化驗室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企業保密管理制度 3

第一條:本單位設立驗證員,負責承印驗證工作。

第二條:接受委託印刷註冊商標標識的,必須驗證商標註冊人所在地縣級(或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蓋章的《商標註冊證》,收存其複印件,並核查委託人提供的註冊商標圖樣。

第三條:接受註冊商標被許可使用人委託,印刷註冊商標標識的,必須驗證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四條:接受委託印刷廣告宣傳品、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印刷品的,必須驗證委託印刷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者委印人的居民身份證:接受廣告經營者的委託印刷廣告宣傳品的,還應當驗證廣告經營資格證明。

第五條:接受委託印刷境外包裝裝潢印刷品的,必須事先向寧波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備案:印刷的包裝裝潢印刷品必須全部運輸出境,不得在境內銷售。

第六條:印刷佈告、通告、重大活動工作證、通行證、在社會上流通使用的票證,必須驗證委託印刷單位主管部門的證明,驗證印刷企業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的準印手續,並在公安部門指定的印刷企業印刷。要保存委託單位主管部門的證明副本和公安部門的準印證明副本2年,以備查驗:並且不得再委拖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

第七條:印刷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使用的'有價票證或者無價票證,印刷有單位名稱的介紹信、工作證、會員證、出入證、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等專用證件的,必須驗證委託印刷單位的委託印刷證明及個人的居民身份證,並收存委託印刷證明及個人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第八條:接受委託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的,必須驗證有無事先向市、縣、區出版行政部門備案;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必須全部運輸出境,不得在境內銷售。

企業保密管理制度 4

1目的

為統一歸口公司的各項印刷品的印刷管理,同時合理的規範公司各項印刷品的申報審核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2.1本標準規定了印刷品的分類、申請、印刷、入庫、發放及報銷管理等;

2.2本標準適用於集團及各下屬子公司。

3術語

印刷品:這裏指的印刷品指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等。

出版物包括報紙、期刊、書籍、地圖、年畫、圖片、掛曆、畫冊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裝幀封面等。

包裝裝潢印刷品包括商標標識、廣告宣傳品及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紙、金屬、塑料等的印刷品。

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資料、圖表、票證、證件、名片等。

4職責

4.1印刷品需求部門負責提出印刷申請,提供印刷品樣件與印刷標準要求,負責新印刷品樣件的驗收;

4.2辦公室審核印刷品的用途、數量及內容、價格;

4.3品牌公關部負責聯繫對外印刷業務,印刷品的數量及整體質量(報廢率抽檢)驗收入庫及使用中質量問題的跟蹤處理;

4.4申請部門對送交的樣品進行核實和確認;

4.5倉庫負責印刷品的入庫、保管、發放及通知使用部門及時領用;

5印刷品的申請

5.1需求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及庫存情況及時填寫《吉奧印刷品申請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二聯辦公室,三聯印刷廠),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由經辦人報備至辦公室(同時提供設計原稿或標準樣件)

5.2辦公室主任審核其印刷品的價格、使用範圍、需求數量及內容有效性(涉及公司保密信息類、行文規範類、法律法規類等規定的);

5.3辦公室審核通過後交品牌公關部,由印刷品負責人員聯繫對外印刷業務同時核算成本價,最終經行政副總審批同意後落實實施。

6印刷品的`印刷、入庫驗收及發放

6.1品牌公關部接到《吉奧印刷品申請單》後,由印刷品負責人聯繫印刷廠家,原則上至少聯繫兩家,以最優價為合作對象;

6.2新印刷品應由印刷廠家先提供樣件,由品牌公關部確認後經申請部門驗收簽字方可進行按實際數量印刷;

6.3印刷過程中對於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的印刷品應由印刷品負責人監印,印刷後要對印刷樣件進行封樣或現場銷燬;

6.4印刷後物資由印刷品負責人員對需入庫印刷品進行驗收,倉庫根據《吉奧印刷品申請單》為其辦理入庫手續;

6.5印刷品入庫後,倉庫人員應及時通知申請部門領取所需印刷品,未申請部門如需求經申請部門同意後方可領用。

7印刷品的報銷

7.1對於有經常性印刷需求部門的印刷成本控制額度由財務部進行即時監控。

7.2印刷廠家開具印刷品的增值税發票需辦公室審核後交財務部審定,經行政副總批准後予以結算。

8罰則

9附錄

9.1相關文件

9.2相關記錄

《印刷品申請單》(GA/RM 01·14-01A)

9.3相關流程圖

《印刷品管理流程》

企業保密管理制度 5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保密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內部保密協議,嚴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執行。

對違反公司保密紀律造成損失、泄密的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公司內部處分或開除;有意泄密並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公司保密措施:

1)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公司委託專人執行;

2)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祕密由信息部負責保密。

3)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4)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應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5)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6)任何人不的打聽、議論他人個人信息、薪資、勞務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將個人薪資所得告訴他人。

7)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主辦核薪的人員、發薪的人員與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

企業保密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保密工作的統一管理,防止失密、泄露及竊密事件的發生,保證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穩定可靠地進行,特制訂此制度。

二、內容:

(一)文件保密

1、文件按其所涉及內容的重要程度和閲讀範圍,分為祕密文件、內部文件和公開文件三種。其中祕密文件指內容涉及公司及各部門的不能向外公開的資料,其密級可分為祕密、機密、絕密三種。內部文件則指公司規定在一定範圍內傳閲、實施的文件。文件保密僅指上述兩種文件。

2、公司及各部門要嚴格把好組織關,必須搞好涉密人員的選拔、審查、任用和管理工作,確保其隊伍的純潔、可靠。

3、嚴格控制祕密文件處理的各個環節。

(1)重要文件在醖釀、起草、修改、討論過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傳。

(2)一切祕密文件在印製前都要依照有關規定準確地標明密級,確定發放範圍,打印份數和清退時間。

(3)打印、複製祕密文件必須經過請示、履行審批、登記手續,並由檔案管理人員進行操作。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批准的份數打印、複製,操作過程中形成的廢頁、清樣等必須及時銷燬,不得擅自多印留存。

(4)要加強電腦的保密工作,重要文件要在電腦上加密處理,一般人員未經准許不得在電腦上查閲文件。載有重要文件的磁盤由檔案管理人員妥善保管,並對重要文件、數據進行每月二次備份。

(5)文件收發是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環節,檔案管理人員要按規定對收發文件一一登記,確切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發情況和文件去向,傳閲文件一律採取直傳方式,由專人送閲,閲文人在《文件發放登記表》上簽名後方可閲覽,閲文人之間不得橫向傳閲。閲完和辦理之後要按文書立卷,要求交本公司檔案管理人員歸檔。

(6)檔案管理人員在工作調動或辭職時,必須將經管的祕密文件清理登記,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時,要造冊、清點、核對,並辦理簽字手續。其他人員調動或辭職時,檔案管理人員要主動將其手中的祕密文件或資料收回,以免丟失。

4、依法治密,完善制度,建立祕密文件管理責任制對祕密文件在收文、發文、分送、傳遞、借閲、移交,銷燬等各個環節都要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努力把好各道關口,對違反規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必須認真追查,情節嚴重者,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二)會議保密

1、會議保密範圍指會議內容涉及公司內部機密,並規定在一定的時間內,只限於一定範圍的人知悉而不能外泄的會議。

2、會前準備工作過程中的保密。

(1)根據會議需要,嚴格確定出席、列席人員。會前要認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選定會址後,要對會址進行保密安全檢查,並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嚴格執行保密紀律。

(2)做好對會議文件的擬稿、複印、校對、保管與分送等環節的保密工作。

3、會議進行過程中的保密。

(1)嚴格控制與會議無關的人員進入會場。

(2)嚴禁亂印發會議祕密文件,對會議記錄本要按祕密文件管理辦法指定檔案管理人員保管。

(3)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祕密內容。

4、會議結束後的保密工作

(1)會議結束後,要對會場進行保密檢查,看有無遺漏的祕密文件,記錄本等。

(2)會議分發的祕密文件(資料)會後要統一收回。

(3)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特殊情況除外,不得帶出辦公室。(三)技術保密

1、技術保密範圍包括本公司現有的技術基礎上或待開發的技術項目。

2、針對技術泄密的主要渠道,採取防範措施。

三、附則

1、本規定的監督權、執行權在人事行政部。

2、對泄密人員的處罰見《獎懲制度》。

3、本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企業保密管理制度 7

保密制度是指國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所要求人們共同遵守的保密規則或行為規範。

一、閲讀、傳達國家祕密文件都有哪些保密要求

(1)閲讀、傳達國家祕密文件、資料,要嚴格限制在規定的範圍內,不得擅自擴大範圍;

(2)閲讀國家祕密文件、資料,務必在辦公室或閲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場所進行;

(3)閲讀國家祕密文件、資料,應當進行登記,不得由閲件人直接傳給他人;

(4)不得擅自存留傳閲的國家祕密文件、資料;

(5)傳達國家祕密文件時,不得使用無線話筒等無保密保障的設備;

(6)聽傳達的`人員應當遵守保密紀律,需要錄音、錄像的,應當經過批准。

二、特殊場所、部位保密制度是什麼

特殊場所部位主要是指軍事禁區和不對外開放的其他涉密場所和部位。軍事禁區的保密措施,在1990年2月23日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透過的《軍事設施保護法》及其配套法規中,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其他場所部位的保密措施,則由其主管機關制定或與有關的保密工作部門共同商定。由於軍事禁區和其他涉密場所、部位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劃定的,因而其對外開放及擴大開放範圍,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

三、哪些部門、部位就應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日常業務工作中產生、傳遞、使用和管理絕密級或較多機密級、祕密級國家祕密的內設機構,應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機關、單位內部集中製作、存儲、保管國家祕密載體的專門場所,以及涉及國家祕密較多的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的辦公場所,應確定為要害部位。

四、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具體保密要求有哪些

貼合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條件的機關、單位應按照必須的原則和程序確定要害部門、部位;

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具體的保密要求有以下幾方面:

(1)由機關、單位主管保密工作的領導人負責,定期研究和佈置保密工作;

(2)建立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崗位職責制,與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主要負責人及所屬工作人員簽訂保密職責書,將保密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人員;

(3)對在要害部門、部位工作的人員,務必堅持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訓,並進行涉密資格審查,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4)結合部門、部位的實際,制定嚴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範措施,並認真組織落實;

(5)定期檢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術防範狀況,解決存在的問題,組織查處泄密事件。

企業保密管理制度 8

1.目的

為確保客户及本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維護本公司的公正形象,防止泄密,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有義務保守客户及本公司的技術和商業祕密。

2.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人員及質量活動。

3.職責

3.1 實驗室主任

3.1.1 落實保護機密信息和所有權的各項措施實施所需的資源和責任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或授權相關人員處理。

3.2 質量負責人

3.2.1 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調查,並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違規處理意見;

3.2.2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及時向實驗室主任報告;

3.2.3 批准借閲保密資料。

3.3 資料員

3.3.1 按照本程序做好文件和記錄的保密管理。

3.4 樣品管理員

3.4.1 做好客户樣品的交接工作,記錄客户對樣品及資料的保密要求。

3.5 測試工程師

3.5.1 對檢測的過程、記錄、報告內容做好保密工作。

3.6 監督員

3.6.1 負責保密工作的監督,如發現有泄密現象,應及時報告質量負責人。

3.6.2 負責對相應責任部門進行隨時考核檢查並作記錄。

4.保護措施

4.1 樣品與資料的保密控制

4.1.1 業務員在接受客户委託時,要詢問客户對樣品以及技術資料的保密是否有特殊的要求,將特殊要求信息填寫在委託單上,以便樣品及資料在流轉過程中接觸到的所有相關人員知曉並按照其要求執行。

4.1.2 對於樣品與資料的流轉,只允許指定流轉人員接觸,其它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接觸樣品及瀏覽相關資料,因個人行為而導致的泄密情況將按照本程序內容進行處置。

4.1.3 樣品管理員針對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樣品在倉庫存放時應給予充分的保密措施;資料員對客户所提供資料的存放不可較長時間的脱離其監控範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客户的任何資料未經客户同意,不得外借或無關人員查閲、複印。

4.2 檢測過程和檢測結果保密的控制

4.2.1 在檢測過程中,檢測人員應對檢測的內容及結果保密,拒絕回答無關人員及外部來訪人員有關樣品信息及可能涉及到客户資料的問題。

4.2.2 樣品和資料在檢測過程中應該由負責的檢測人員實時控制,不得較長時間脱離負責人員的監控範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

4.2.3 當客户需要參與及進行與其工作有關的檢測活動或驗證所需要檢測物品的準備、包裝和發送時,需要由質量負責人同意,由檢測組主任或其指定人員陪同,在確保其它客户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的情況下進行,需謹慎對待客户提出的問題及要求,以免涉及到其它客户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問題。

4.2.4 與檢測有關的文件資料由資料員歸檔保存,未經允許不得泄露。

4.3 記錄的保密

4.3.1 檢測過程中的原始數據應記在原始記錄單上,在檢測項目的流轉過程中,相關人員不得將原始記錄信息泄露給無關人員。

4.3.2 所有檢測資料由管理組統一彙總並由資料員統一保管存檔,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查閲,如需查閲需經技術負責人批准。

4.4 電子資料信息的保密控制

4.4.1 檢測過程中所涉及到的'電子細聊信息在流轉過程中,根據《計算機文件及數據控制程序》的要求,需由相關人員嚴格控制,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轉發、打印及提供給無關人員瀏覽,在電腦中瀏覽的資料信息應實時受到相關人員的控制,相關人員在離開電腦前需要對其電腦顯示的信息進行關閉或者屏蔽處理,以免無關人員擅自瀏覽導致泄密。

4.4.2 以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手段傳遞的資料信息(包括檢測記錄、報告等)應明確收取人的信息,在確認收取對象確實為實際需要提供資料信息的收取人時,方可傳輸。

5.泄密的處置

5.1 監督員負責對程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本公司任何人員發現他人有泄密行為,均有義務且有權報告給質量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組織調查,並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由實驗室主任或其授權人員處理。

5.2 對泄密情況的調查及處理,質量負責人需根據《記錄控制程序》做好相關的記錄,交由資料員整理歸檔,必要時應報上級有關部門。

企業保密管理制度 9

1、對收文和發文,要嚴格按登記傳閲手續辦理,並定期檢查清理,發現短缺要及時查找,如有丟失,要及時報上級備案。工作人員調動時,務必將個人所保存的機密文電統計資料等進行認真清點交接,不得帶走。

2、領導幹部涉密人員不得使用手機談論祕密事項;不得將手機帶入談論祕密事項的場所。

3、加強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蓋印章的,都要嚴格按印信管理規定辦理。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類介紹信函,不準攜帶公章外出,下班後務必將印章鎖入保險櫃內。

4、不該説的機密絕對不説,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不在私人電話通信中涉及機密;不得攜帶機密文件遊覽參觀走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5、務必要做到這十六字,嚴肅認真周到細緻穩妥可靠萬無一失。

6、對違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加強對現代通信辦公自動化設備和計算機聯網管理,嚴禁在非保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中涉及機絕密事項。使用計算機及其網絡時,不能在互聯網網站上刊登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

8、不能利用電子郵件在互聯網上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網計算機處理存儲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處理存儲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的計算機及其網絡務必與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

9、凡有祕密資料的文電草稿資料檔案表冊照片等在擬製打印複製收發傳遞閲辦保管清退歸檔移交和銷燬等過程中,務必嚴格按保密文電管理工作的規定執行,不得私自複製抄錄和保存祕密文件,機要文電務必存放在加鎖的文件櫥內。

10、跟隨領導出發的司機及有關人員,凡本人不應明白的機密文件機密事項,要自覺做到不看不聽,已經明白的要做到不傳。

企業保密管理制度 10

1.目的

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利益。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3.定義

3.1公司祕密是關係到公司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2泄密是指違反公司保密制度,使公司祕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使公司祕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範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

4.職責

4.1保守公司祕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既確保公司祕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各部門和所有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4.2總經辦歸口管理全公司的保密工作。

4.4涉及公司祕密的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指定人員管理本部門的保密工作。

4.5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新入司員工進行保密知識培訓並簽訂保密協議。

5.公司祕密的範圍和密級

5.1公司祕密包括符合本制度第3.1條定義的以下祕密事項:

5.1.1公司經營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5.1.2公司研發、生產、營銷、商務、財務、法務、投資、人事、行政、基建、計劃等活動中的祕密事項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2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損害。

5.3公司祕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由總經辦分別會同各部門規定,至少每年在有關範圍內公佈一次。

5.4各部門對所產生的公司祕密事項,應當按照公司祕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在產生的同時確定密級。對是否屬於公司祕密和屬於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由上級部門或總經辦確定;在此之前,應當按照擬定的密級,先行採取保密措施。

5.5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按照本制度第5.2、5.3、5.4條的規定標明密級。

5.6對是否屬於公司祕密和屬於何種密級有爭議的,由總經辦確定。

5.7各部門對公司祕密事項確定密級時,應當根據情況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的具體辦法由總經辦分別會同各部門規定,至少每年在有關範圍內公佈一次。

5.8公司祕密事項的密級和保密期限,應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變更。密級和保密期限的變更,由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部門決定。

5.9公司祕密事項的保密期限屆滿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長的,由原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部門決定。

6.保密規定

6.1公司經營各方面的專項保密規定,由該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本制度制定。

6.1.1屬於公司祕密的.公文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室規定。

6.1.2採取電子信息技術存取、處理、傳遞公司祕密的辦法,由IT部門規定。

6.1.3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進出公司的辦法,由總經辦制定。

6.1.4屬於公司祕密不對外開放的場所、部位的保密措施,由有關責任部門規定。

6.2對絕密級的公司祕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6.2.1非經原確定密級的部門批准,不得複製或摘抄。

6.2.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尤其不得通過OA系統或以未加密的文件形式通過電子郵件傳遞。

6.2.3實物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電子文檔加密保存。

6.2.4經批准複製、摘抄的絕密級的公司祕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規定採取保密措施。

6.3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事先經過批准,並通過一定形式要求對方承擔保密義務。

6.4發生泄密事件的部門,應當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祕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範圍和嚴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報告主管公司領導和總經辦。

企業保密管理制度 11

1、總則

1.1、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機密。技術祕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且企業採取保密措施的非專利技術和技術信息。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1.3、公司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接觸到企業商業祕密的高級員工,例如: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祕書等對保守公司祕密負有個性的職責。

1.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2、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2.1、公司祕密包括本制度第1.2項規定的範圍以及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2.2、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個性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2.3、公司祕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技術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狀況為機密;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祕密級。

2.4、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一般與密級相對應,特殊狀況外標明。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3、公司保密措施

3.1、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祕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3.2、對於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務必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3、屬於公司祕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製、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燬,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3.4、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帶給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3.5、具有屬於公司祕密資料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取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資料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3.6、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透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3.7、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接到報告,應立即作來源理。

3.8、出現下列狀況之一者,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帶給公司祕密的;

2)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9、公司與全體員工簽訂《員工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書》,《員工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書》以書面形式簽訂,協議附後。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祕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祕密;

3)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祕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3.11、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祕書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為:

1)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

2)在競爭企業中兼職;

3)就職於本公司的競爭對手;

4)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

5)引誘企業的客户脱離企業;

6)在離職後,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

3.12、涉及公司商業祕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資料: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祕密範圍;

2)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3)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狀況下,不可將商業祕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於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內含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5)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理解訪間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資料;

6)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瞭解商業祕密;

7)保密信息應當在合同終止後交還;

8)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後仍然持續有效;

9)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職責。

4、附則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於綜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