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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監理工程師《案例》練習題及答案

案例一

註冊監理工程師《案例》練習題及答案

某工程,建設單位委託監理單位實施了施工階段監理。按照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建設單位負責空調設備和部分工程材料的採購,施工總承包單位選擇樁基施工和設備安裝兩家分包單位。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樁基施工時,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樁基施工單位與原申報批准的樁基施工分包單位不一致。經調查,施工總承包單位為保證施工進度,擅自增加了一家樁基施工分包單位。

事件2:專業監理工程師對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現澆結構驗收時,發現施工現場混凝土試塊的強度不合格,拒絕簽字。施工單位認為,建設單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存在問題。經法定檢測機構對現澆結構的實體進行檢測,結果為商品混凝土質量不合格。

事件3:空調設備安裝前,監理人員發現建設單位與空調設備供貨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包括該設備的安裝工作。經瞭解.由於建設單位認為供貨單位具備設備安裝資質且能提供更好的服務,所以在直接徵得設備安裝分包單位書面同意後,與設備供貨單位簽訂了供貨和安裝合同。

事件4:在給水管道驗收時,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部分管道滲漏。經查,是由於設備安裝單位使用的密封材料存在質量缺陷所致。

問題:

1.寫出項目監理機構對事件1的.處理程序。

2.針對事件2中現澆結構的質量問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應承擔責任?説明理由。

3.事件3中,分別指出建設單位和設備安裝分包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説明理由,寫出正確做法。

4.寫出專業監理工程師對事件4中質量缺陷的處理程序。

參考答案

1.事件1中,當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樁基施工單位與原申報批准的樁基施工分包單位不一致時,應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由於分包單位的資格未經報審,其施工質量將存在着重大隱患,總監理工程師應向施工總承包單位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該分包單位暫停施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檢查驗收或質量鑑定,同時,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交新增加的樁基施工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重新進行審核;若審核通過,下達《工程復工令》,通知施工總承包單位要求新增加的樁基施工分包單位繼續施工;若審核不通過,則通知施工總承包單位要求新增加的樁基施工分包單位立即退場。

2.事件2中:

(1)建設單位應當承擔責任,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建設單位未提供合格的商品混凝土。

(2)監理單位不承擔責任,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監理工程師拒絕籤認不合格的商品混凝土,使施工單位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施工總承包單位不承擔責任,因為建設單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的質量與證明材料不符。

3.事件3中:

(1)建設單位與設備供貨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包括安裝工作不妥。理由:建設單位違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約定,未經施工總承包單位同意將設備安裝發包給供貨單位。

正確做法:建設單位應通過項目監理機構徵求施工總承包單位意見,若同意,變更合同;若不同意,仍應按原合同執行。

(2)設備安裝分包單位書面同意建設單位變更合同也不妥。理由:設備安裝分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無合同關係。

正確做法:如果建設單位要變更合同應與施工總承包單位洽商。

4.事件4中,專業監理工程師處理質量缺陷的程序如下:

(1)向施工總承包單位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落實設備安裝分包單位整改。

(2)檢查和督促整改過程,並驗收整改結果,合格後予以籤認。

案例二

某工程,建設單位將土建工程、安裝工程分別發包給甲、乙兩家施工單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瞭如下事件。事件1:項目監理機構在審查土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時,認為腳手架工程危險性較大,要求甲施工單位編制腳手架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甲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編制了專項施工方案,憑以往經驗進行了安全估算,認為方案可行,並安排質量檢查員兼任施工現場安全員工作,遂將方案報送總監理工程師籤認。事件2:開工前,專業監理工程師複核甲施工單位報驗的測量成果時,發現對測量控制點的保護措施不當,造成建立的施工測量控制網失效,隨即向甲施工單位發出了《監理工程師通知單》。事件3:專業監理工程師在檢查甲施工單位投入的施工機械設備時,發現數量偏少。即向甲施工單位發出了《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整改;在巡視時發現乙施工單位已安裝的管道存在嚴重與貴隱患,即向乙施工單位簽發了《工程暫停令》,要求對該分部工程停工整改。事件4:甲施工單位施工時不慎將乙施工單位正在安裝的一台設備損壞,甲施工單位向乙施工單位作出了賠償。因修復損壞的設備導致工期延誤,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延長工期申請。

【問題】

1.指出事件1中腳手架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和報審過程中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2.事件2中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做法是否妥當?《監理工程師通知單》中對甲施工單位的要求應包括哪些內容?

3.事件3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做法是否妥當,請説明理由並寫出正確做法。

4.事件3中乙施工單位整改完畢後項目監理單位應該進行哪些方面的工作?

5.事件4中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延長工期申請是否正確?説明理由。

參考答案:

1.事件1中的不妥之處有:(1)甲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憑以往經驗進行安全估算不妥。正確做法:甲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應進行安全驗算。(2)甲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安排質量檢查員兼任施工現場安全員工作不妥。正確做法:應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監督工作。(3)甲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直接將專項施工方案報送總監理工程師籤認不妥。正確做法:專項施工方案應先經甲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籤認後報送總監理工程師。

2.事件2中,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做法妥當。《監理工程師通知單》中對甲施工單位的要求應包括以下內容:(1)重新建立施工測量控制網。(2)改進保護措施。(3)重新申報。

3.事件3中:(1)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甲施工單位投入的施工機械設備數量偏少時,發出《監理工程通知單》妥當。(2)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乙施工單位已安裝的管道存在嚴重質量隱患時,簽發《工程暫停令》不妥。理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無權簽發《工程暫停令》。正確做法:專業監理工程師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由總監理工程師在徵得建設單位同意發出《工程暫停令》。

4.事件3中,乙施工單位整改完畢後項目監理機構應進行的工作如下:項目監理機構應重新進行復查驗收。符合規定要求後,並徵得的建設單位同意,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不符合格規定要求,責令乙施工單位繼續整改。

5.事件4中,乙旖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工期延長申請正確,因乙單位的工斯延誤不是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且甲乙之間沒有合同關係,滿足工程延期申請條件,故可以提出延長工期的申請。

案例三

某工程項目由A、B、C三個分項工程組成,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確定中標人,合同工期5個月。各月計劃完成工程量及綜合單價如表4-2所示。

承包合同規定:措施項目費以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2%計取,其他項目費為20.86萬元,規費綜合費率為3.5%(以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之和為基數),税金率為3.35%。

【問題】根據清單計價規範規定,計算本工程合同價(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

參考答案:

(1)分部分項工程費= 1100×180+1550×480+3050×375=2085750.00(元)

(2)措施項目費=2085750. 00×2%=41715.00(元)

(3)規費=(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3.5% =(2085750.00+41715.00+208600.00) ×3.5%=81762.28(元)

(4)工程合同價=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税金 =(2085750.00+41715.00+208600.00+81762.28) ×(1+3.35%)=2498824.49(元)或工程合同價=(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1+規率)×(1+税率) =[(1100×180+1550×480+3050×375) ×(1+2%)+208600] ×(1+3.5%)×(1+3.35%) =2498824.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