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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税籌劃」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税籌劃

全年一次性獎金(俗稱年終獎)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兑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税籌劃,歡迎閲讀

「納税籌劃」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税籌劃

  半年獎和季度獎應平攤到每月

僱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税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

案例1:2016年李某在行政單位任職,每月應税工資薪金(已扣除“三險兩金”等免税項目,“三險兩金”為符合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下同)為4000元,每季獎金為6000元(季度獎金於3月、6月、9月、12月發放)。

籌劃前,1、2月份每月應納個人所得税=(4000-3500)×3%=15(元)

3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税=(4000+6000-3500)×20%-555=745(元)

2016年税收總計=15×8+745×4=3100 (元)

籌劃方法,將季度獎金改為月獎,每月獎金2000元。

籌劃後,每月應納個人所得税=(4000+2000-3500) ×10%-105=145(元)

2016年税收總計=145×12=1740 (元)

通過籌劃全年節省個人所得税=3100-1740=1360(元)

  避開年終獎的.納税禁區

納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税,具體為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税率和速算抵扣數。年終獎税收,商數找税率,總數算税額。從表面上看,按超額累進税率計算,實際上更接近全額累進税率,存在多個臨界點和多個跳空缺口,年終獎税收存在多個納税禁區,如表1所示。

表1 年終獎的納税禁區 單位:元

序列

年終獎的納税禁區

本級税收缺口

1

(18000,19283.33)

1155

2

(54000,60187.50)

4950

3

(108000,114600)

4950

4

(420000,447500)

19250

5

(660000,706538.46)

30250

6

(960000,1120000)

88000

案例2:王某系公司職員,2016年取得較好業績,公司將發放年終獎54,100元。公司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籌劃前,54100/12=4508.33(元)

查工資薪金所得税率表,達到第3級,適用税率20%,速算抵扣數555。

應納個人所得税=54100×20%-555=10265(元)

税後收入=54100-10265=43835(元)

籌劃方法,將年終獎降為54000元(或者將100元作為當月工資薪金)。

籌劃後,54000/12=4500(元)

查工資薪金所得税率表,達到第2級,適用税率10%,速算抵扣數105。

應納個人所得税=54000×10%-105=5295(元)

税後收入=54000-5295=48705(元)

通過籌劃增加税後收入=48705-43835=4870(元)

  低薪職工發放年終獎導致多繳税

全年工資薪金包括每月工資薪金和年終獎。全年應税工資薪金未超過42000元(3500*12)的,發放年終獎導致多繳税。

案例3:張某系公司職員,2016年每月應税工資薪金3000元,另公司於2016年12月份發放年終獎6000元,全年應税工資薪金合計42000元。

籌劃前,1~11月每月應税工資薪金3000元,未超過扣除標準3500元,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税。

12月份,應税工資薪金3000元,年終獎6000元。

(3000+6000-3500)/12=485.33(元)

查工資薪金所得税率表,達到第1級,適用税率3%,速算抵扣數0。

應納個人所得税=(3000+6000-3500)×3%=165(元)

籌劃方法,將年終獎6000元平攤到每月,則每月應税工資薪金3500元。

籌劃後,1~12月每月應税工資薪金3500元,未超過扣除標準3500元,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税。

  中高薪職工合理發放年終獎可節税

全年應税工資薪金超過42000元的,合理發放年終可節税。

案例4:劉某系事業單位職工,2016年應税工資薪金90000元。

方案1,每月應税工資薪金均為7500元,無年終獎;

方案2,每月應税工資薪金為6000元,年終獎為18000元;

方案3,每月應税工資薪金為5999元,年終獎為18012元。

納税籌劃,方案1應納個人所得税

=((7500-3500)*10%-105)×12=295×12=3540 (元)

方案2應納個人所得税

=((6000-3500)×10%-105)×12+18000×3%=145×12+540=2280 (元)

方案3應納個人所得税

=((5999-3500)×10%-105)×12+18012×10%-105=144.9×12+1696.2

=3435 (元)

方案1,不發放年終獎,個人所得税最多;方案3,發放年終獎不合理,個人所得税較多;方案2,合理發放年終獎,個人所得税最節省。

年終獎上限為66萬元

不論年薪多高,年終獎上限為66萬元。年終獎超過66萬元,將導致多繳税。

案例5:陳某繫上市公司總經理,2016年年薪300萬元,每月應税工資薪金19萬元,年終獎72萬元。

籌劃前,應納個人所得税=((190000-3500)×45%-13505)×12+720000×35%-5505=70420×12+246495=1091535(元)

籌劃方法,將年終獎控制在66萬元,每月應税工資薪金19.5萬元。

籌劃後,應納個人所得税=((195000-3500)×45%-13505)×12+660000×30%-2755=72670×12+195245=1067285(元)

該案例,年終獎72萬元,超過66萬元,導致多繳税24250元。

  根據年薪所屬區間確定月薪與年終獎最佳發放金額

職工可對每月工資薪金和全年一次性獎金進行綜合籌劃,估算全年工資薪金,根據年薪所屬區間,確定月薪與年終獎最佳發放金額。最佳月薪或最佳年終獎發放金額,如表2和表3所示。

表2 最佳月薪或最佳年終獎發放表(國內人員適用) 單位:元

區間

應税年薪

最佳應税月薪

最佳年終獎

1

0~42000

0~3500

0

2

42000~78000

3500~5000

0~18000

3

78000~125550

5000~8962.5

18000

4

125550~150000

8000

29550~54000

5

150000~565500

8000~42625

54000

6

565500~570000

38500

103500~108000

7

570000~859500

38500~62625

108000

8

859500~1122000

58500

157500~420000

9

1122000~1550333.33

58500~94194.44

420000

10

1550333.33~1662000

83500

548333.33~660000

11

1662000~

83500~

660000

表3 最佳月薪或最佳年終獎發放表(外籍人員適用)單位:元

區間

應税年薪

最佳應税月薪

最佳年終獎

1

0~57600

0~4800

0

2

57600~93600

4800~6300

0~18000

3

93600~141150

6300~10262.5

18000

4

141150~165600

9300

29550~54000

5

165600~581100

9300~43925

54000

6

581100~585600

39800

103500~108000

7

585600~875100

39800~63925

108000

8

875100~1137600

59800

157500~420000

9

1137600~1565933.33

59800~95494.44

420000

10

1565933.33~1677600

84800

548333.33~660000

11

1677600~

84800~

6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