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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養老保險基金制對策研究

職場2.82W

關於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户管理研究

中國養老保險基金制對策研究

1 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基金制及其發展歷程。

1.1 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基金制。

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基金制是指從職工開始參加工作起,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由單位和個人繳納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户,作為長期儲存積累增值的基金,其所有權歸個人。職工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按個人賬户積累總額(包括保險費本金和利息)以養老年金方式逐月發放給個人。此模式採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户相結合。其核心是引進了個人賬户儲存基金制的機理,積累基金建築在個人賬户的基礎上,同時又保持了社會統籌互助調劑的機制。

1.2 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基金制發展歷程 中國養老保險制。

度正式引入個人賬户是以《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革的通知》(國發[1995]6 號)文件為標誌,規定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到本世紀末,基本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適用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權力與義務相對應、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個人賬户結構中,山西省採用小賬户,湖北、寧夏、遼寧等省、自治區採用中賬户,江西、河南、上海等省、市實行大賬户。

2 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基金制運行現狀及存在問題分析。

2.1 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基金制理論支撐。

2.1.1 生命週期理論 生命週期理論認為: 消費者是理性的,能夠以合乎理性的方式使用自己的收入進行消費,理性消費者總是想把他一生的全部收入,在消費上作最佳的分配,使他在一生的消費中所獲得的總效用達到極大,追求的是生命週期內一生效用的最大化,其預算約束為生命週期內收入與消費支出的持平。在一般情況下,儲蓄(s)=收入(Y)一消費(C),而消費支出又是消費者根據其一生預期的平均收入決定的,所以短期的儲蓄由即期收入和一生的平均收入之差決定,這樣的'一個理性消費行為導致了個人儲蓄和財富在其生命週期內的駝峯形分佈。(參看圖 1)。

圖 1 説明:假設從本人開始工作起算原點 0,持續工作 WL 年,收入為 YL,退休時個人資產達到其“駝峯”值 A,隨後的(NL-WL)年靠資產為生直到死亡,其一生的預期消費水平為 C 保持不變,生命週期時資產為 0。生命週期理論包含着這樣幾個假設:不存在有關預期壽命或者工作時間的任何不確定性因素:儲蓄無利息,價格保持不變,從而儲蓄可以等額地轉化成為未來的消費;工作開始時個人沒有財富,且工作期間收入保持不變。此時,對於一個預期可以生存 NL 年,工作 WL 年,年收入為 YL,消費為 C 的消費者而言,來自勞動的收入為 YL×WL,亦即其整個生命週期內的最大可能支出。按照平滑消費假設,其一生的消費為 C×NL,因此有:YL×WL=C×NL亦即:C=(YL/NL)×WL=YL×(WL/NL)上式中 WL 加 L 是一生中用於工作時間的比重,即在工作期間的每一年中,勞動收入的 WL 加 L 部分用於消費,剩餘的(1-WL/NL)部分則用於儲蓄,為老年時的消費做準備。由於可以把儲蓄看作是為退休後的消費進行融資,因而工作年限內的儲蓄(YL-C)×WL 等於退休時間的負儲蓄(NL-WL)×C。生命週期理論對於經濟學中消費行為的研究進行了發展,將未來收入納入到終身消費的計算中,從而涉及了老年期的消費問題。一般假設消費者在退休後沒有收入,其生命餘年的消費來源於工作期的個人儲蓄和繳納的養老金費用。這樣,生命週期理論為養老保險制度中基金制部分奠定了一個微觀經濟理論基礎。

2.1.2 代際交替模型 代際交疊模型以薩繆爾森的跨時代模型為基礎考慮代際轉移問題,從而建立了一個帶有要素積累和資本的完全確定性的離散時間模型。代際交疊模型的發點則是,在任何一個時刻,都有不同代的人活着,並可以相互交易,每一代人在其生命的不同時期和不同代人進行交易,有些代還未出生,他們的偏好不可能記錄在當前市場的交易中。這就比生命週期假説更進一步,以至於生命週期假説後來被人們看作是代際交疊模型的一個特例。

圖 2 説明:如圖所示,在任何時點上,經濟均由兩代人組成,年輕人和老年人。在 t 時期,經濟中存在着(t-1)代和t 代人,對於(t-1)代人來説是退休期,對t 代人來説是工作期,隨後 t 代人在(t+1)期進入退休期。代際交疊模型表明個人存在着生命兩期:工作期和退休期,工作期主要與老年人打交道,退休期則主要與年輕人打交道。

2.2 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基金制運行現狀 2000 年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42 號),從 2001 年起,在遼寧全省和其他省區市的部分地區進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主要內容:個人賬户基金不再用於當期養老金髮放,而是全部積累,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以實現保值增值來應對人口老齡化和個人賬户支出高峯期;將繳費形式由個人繳費 5%、單位劃撥 6%轉變為完全由個人繳費,個人賬户規模由原個人繳費工資的 11%調整為 8%,縮小了個人賬户;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户基金分開管理,將個人賬户基金全部集中到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降低做實成本並簡化個人賬户管理。

2.3 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基金制存在問題分析。

2.3.1 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隱性債務及個人賬户“空賬”問題我國在 1997 年實施養老金正式轉制前採用的是現收現付式的公共養老金制度。如果人口增長和工資增長率都不發生變化,那麼這種下一代負責上一代養老費的現收現付制的養老金計劃就可以無限期運行下去,但現收現付制向部分基金制轉變過程中,部分的隱形債務就會顯性化,這時需要一個特殊的償還辦法來彌補轉製成本。

2.3.2 隱形債務與轉製成本 所謂養老金隱性債務是指政府對養老金計劃受益人所作的承諾和為養老金計劃提供者所作的擔保,之所以稱為隱性債務,是因為它相對於已經確認、計量並一記錄、報告的養老金債務更具有隱性化的特點,既不表現為當期的養老金赤字,也沒有明確的償債時間和具體的償還金額約束。養老保險制度從現收現付制轉向基金制或部分基金制轉軌時必將產生一定的隱性債務,因為過去的人在現收現付制度下沒有個人賬户積累部分,形成了歷史欠賬。而現收現付制下積累的養老金承諾要在新制度下繼續保證兑現便要通過代際收入轉移以外的方式加以解決,過去積累的養老金隱性債務便部分地或全部地顯性化。

轉製成本則是指根據特定的轉制目標,必須籌集資金加以解決的那一部分“顯性化隱性債務”。轉製成本是養老保險制度變遷必須支付的代價,制度之所以是稀缺的,是因為制度的供給是受到約束的,幾乎任何能夠帶來預期收益的制度變遷都需要成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與變遷也不例外。

3 中國養老保險基金制對策研究。

3.1 應對個人賬户進行“實賬化”改革,必須做實個人賬户,實現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嚴重的“空賬”問題不僅使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在實際運作中仍然停留在傳統現收現付制的模式中,而且加大了未來養老金支付危機。做小做實個人賬户就是為了填補空賬,杜絕未來支付隱患;且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户基金分別管理,以避免挪用個人賬户基金。

3.2 建立政府支持機制 做實個人賬户不僅僅是勞動保障部門的事情,它關係到整個社會的安全與穩定,必須爭取政府對這項工作的支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支持機制。

3.2.1 穩定的財政投入。地方財政的支付能力是有限的,必須明確中央財政的責任,要求中央財政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保障。適當從財政中節約部分資金作為養老金補充也是可行的。

3.2.2 政策扶持。加大徵繳力度,做到應繳盡繳。目前我國社保基金的徵繳率並不理想,普遍存在着漏報瞞報繳費基數的情況,企業欠費問題也比較嚴重。此外,大多數職工並沒有按照實際收入上繳社會保險費,導致我們的社保基金來源大大減少。如合理確定收入繳費基數,對欠費企業加強催繳和監管,這將對整個的基金運營有非常大的意義。

3.3 建立健全的個人賬户基金投資監督機制 對個人賬户基金投資運營的監管分為內部監管和外部監管兩大類。具體包括法制監管、資格監管、日常監管、道德風險監管、內部控制、信息監督和社會監督等。

綜上所述,對於我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而言,老齡化所帶來的影響是巨大的,未富先老的窘境迫使我們必須儘快建立起部分積累制的養老保險制度。考慮我國的國情,必須轉變個人賬户基金的管理模式,養老保險基金統籌賬户和個人賬户應當分開管理,採用不同的基金管理模式,即統籌賬户實行政府集中管理模式,交由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運作;個人賬户實行相對集中管理模式,由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委託給有資格的私人基金管理公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