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職場

關於美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概述

職場1.94W

一、聯邦退休金制度

關於美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概述

聯邦退休金制度是由政府主導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美政府為退休人員提供的一種保障型社會福利,美國養老保險制度概述。具體內容如下:

(一)繳納社會保障税

社會保障税是聯邦退休金制度最核心的內容。社會保障税是美僅次於個人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種,由聯邦政府按照一定工資比率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徵收,強制要求企業在每月發工資時按照僱員的社會保障號碼(SSN)代扣代繳。社會保障税由美財政部國內工資局集中收繳後,專項進入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美社會保障署(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設立的社會保障基金

(二)社會保障税税率

社會保障税税率由社會保障署動態調整,經國會批准後執行。調整依據是根據人口老齡化預測數據和養老金支出需要。例如,社會保障税税率在1980年時為僱員工資額的10.16%,1990年上調至12.4%。自1990年以來,社會保障税税率未再調整。2015年社會保障税税率為僱員工資額的12.4%,由僱員和僱主各繳納50%。即,僱員和僱主各繳納該僱員工資額的6.2%;對於個體經營者,則繳納其工資額的12.4%。

聯邦退休金制度鼓勵“工作時多存社保税、退休後多領養老金”。工資較高的僱員,繳納的社會保障税更多,退休後領取的聯邦退休金也更多同時,為體現社會公平性,防止極少數退休人員領取過高退休金,社會保障税設定了應税工資上限,超出應税工資上限那部分工資不再繳納社會保障税。應税工資上限隨着物價和工資水平的變化而逐年調整。例如,應税工資上限在2006年時為9.42萬美元,到2015年已提升至11.85萬美元。相應地,2015年,僱員至多能夠繳納社會保障税1.4694萬美元(11.85×12.4%)。

(三)領取聯邦退休金

聯邦退休金制度規定,僱員必須納税40個季度(相當於10年繳費年限),退休後才能按月領取聯邦退休金。同時,退休金計發與實際退休年齡掛鈎。聯邦退休金制度對不同時間出生的人規定了不同的法定退休年齡,例如,1943年、1957年出生者的法定退休年齡分別為66歲和66歲6個月,1960年及以後出生者的法定退休年齡均為67歲。到法定退休年齡才退休者,可享受全額退休金。聯邦退休金制度不實行強制退休,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退休者,退休金減額發放,每提前一個月養老金減發0.56%,最早可以提前至62歲退休;鼓勵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退休,每延後一個月退休金增加0.25%,如70歲退休,則可拿全額退休金的130%,年滿70歲以後才退休者,退休金不再繼續增加,仍是全額退休金的130%。退休人員被鼓勵繼續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退休後從事有收入工作的,如年總收入低於一定標準,仍可領取全部退休金;收入超過一定標準時,按超過部分金額的50%減發退休金;70歲以上仍工作者,不管收入多少,均不減發退休金。

退休人員領取聯邦退休金時免税,但年總收入超過一定金額者需納税。2015年,年收入超過2.5萬美元的單身退休人員、以及超過3.2萬美元的退休夫婦在領取聯邦退休金時需納税。目前,這部分人約佔美國退休人口的40%。

聯邦退休金的受益人除了退休人員本人,還包括其符合特定條件的配偶(含離異)、未成年孩子(含領養)等。

(四)相關數據

根據美社會保障署公佈數據,2015年,有1.67億美國僱員繳納社會保障税,有4200萬退休人員按月從社會保障基金領取退休金。平均每位單身退休人員每月領取退休金1328美元(約佔退休人員平均月收入的`40%左右),平均每對退休夫婦每月領取退休金2176美元。

美社會保障署共有工作人員65000餘名,分佈在全國10個大區的社會保障局及其下屬13000個辦公室。社會保障税除了運營成本和支付結餘以外,其它主要用於支付聯邦退休金和遺屬補貼(約佔85%),以及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生活補貼(約佔15%)。

此外,對於因聯邦退休金及其它收入太少、不足以維持生計的65歲以上老人,美社會保障署根據聯邦“附加保障收入計劃”(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Program)按月發放生活補助金,為低收入老年人的生計託底。生活補助金來源於聯邦政府的財政收入,而不是社會保障基金。2015年,享受附加保障收入計劃的每位低收入退休人員、每對低收入退休夫婦每月領取的生活補助標準分別為733美元和1100美元。

二、企業年金計劃(401K計劃)

企業年金計劃是由企業主導、僱主和僱員共同繳費、享受税收優惠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美國僱主為僱員提供的一種最普遍的退休福利計劃。

(一)產生背景

20世紀80年代之前,美不少私人企業由僱主全額承擔僱員退休金,特別是在工會組織力量強大的企業,僱主被-迫對退休工人的各種福利大包大攬。這種退休福利方式雖對員工有利,但加重了僱主的經濟負擔,不利於企業經營和發展。1978年,美《國內税收法》新增的第401條K項條款規定,政府機構、企業及非營利組織等不同類型僱主,為僱員建立積累制養老金賬户可以享受税收優惠。根據這一條款,越來越多美國企業選擇了僱主和僱員共同出資、合建退休福利的方式。因此,美國企業年金計劃又稱作401K計劃。

目前,401K計劃已成為美諸多僱主首選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障制度。根據美投資公司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3 年第二季度,401K 計劃賬户資產餘額達到3.79萬億美元,相當於美當年GDP 的22.9%左右。

(二)帳户管理

僱主為僱員設立專門的401K賬户後,雙方共同繳納一定數量的資金存入賬户。即,僱主對僱員的賬户有投資。其中,僱員年度繳費總額不得超過規定上限(2014年為2000美元);僱主為僱員繳費的比例由勞資雙方協議確定,一般為僱員工資的3%到7%,管理制度《美國養老保險制度概述》。401K賬户歸僱員所有,離職時由僱員自行轉走,轉入其選定的任何提供401K計劃的基金公司。

提供401K計劃的僱主,一般會指定一個基金公司管理僱員的401K賬户,這個基金通常有各種不同類型的投資組合供員工選擇,有定期存款、股票基金、債券基金、指數基金以及平衡基金等,投資標的從最保守的貨幣市場到最激進的新興市常僱員自主決定投資決策,並承擔投資風險。一般在年輕時,僱員會選擇比較激進的投資組合,博取較高的投資回報,但隨着年齡增長,投資方式漸趨保守。僱員退休後從帳户領取的養老金取決於繳費多少和投資收益狀況。

美國推行“401K”計劃後,其資金迅速與股市形成良好互動,美大公司的職工將自己養老基金中約1/3的資金投資本公司股票,道瓊斯指數從1978年到2000年累計上漲1283.25%。

(三)税收優惠

401K計劃被稱作“政府給中產階級最大的禮物”,參與401K計劃的退休人員及其受益人可得到實實在在的減税優惠。

税收優惠具體體現為“延遲納税”(Tax Defer)。法律規定,僱員在401K賬户的繳費和投資收益均免税,直到退休後從帳户領取養老金時才對賬户總額(包括利息紅利附加增值)上繳個人所得税。由於退休人員的收入較退休前普遍下降,納税基數隨之減小,再加入投資收益免税,其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税將大幅下降。

(四)領取條件

401K計劃養老金領取條件是:賬户持有人年滿59.5歲;死亡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發生大於年收入7.5%的醫療費用;55歲以後離職、下崗、被解僱或提前退休。户主如在59.5歲之前提前取款,將被徵收懲罰性税款;但允許提前借款,再還回賬户。

户主退休時,可以選擇一次性領娶分期領取和轉為存款等方式使用401K帳户資金。僱員在年滿70.5歲時,必須開始從個人賬户中取款,否則將對應取款額徵税50%,這一規定目的在於刺激退休者的當期消費,避免社會落入消費不足的陷阱。

(五)公務員養老金計劃

美公務員養老金計劃與私營企業僱員401K計劃類似。1986年6月,美國會通過《聯邦僱員退休制度》,規定了聯邦政府所有文職人員的養老、救助和殘疾福利管理辦法,其主要內容與上述針對企業僱員的401K計劃基本一致。美各地方層級(州、郡、市)的公務員也各自建立了類似401K計劃的養老金制度。

三、個人退休金計劃(IRA計劃)

個人退休金計劃即個人儲蓄保險,是一種聯邦政府提供税收優惠、個人自願參與的個人補充養老金計劃。個人退休金計劃始建於上世紀70年代,其核心是建立個人退休賬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s,簡稱IRA),因此個人退休金計劃被稱作IRA計劃。

(一)帳户管理

與401K賬户不同,IRA賬户由參與者自己設立,所有16歲以上70.5歲以下、年薪不超過一定數額者均可以到有資格設立IRA基金的銀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開設IRA賬户,而且不論其是否參加了其他養老金計劃。户主可根據自己的收入確定年度繳費金額,並在每年4月15日之前存入賬户。IRA有最高繳費限額。例如,50歲以下者2014年最高繳費限額為5000美元。年薪超過一定數額者不能參加IRA計劃。例如,已有401K計劃者中,未婚者年薪超過5.6萬美元,已婚者年薪超過8.9萬美元,則不得申報該年度IRA計劃。

IRA賬户由户主自行管理,開户銀行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提供不同組合的IRA基金投資建議,户主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和投資偏好進行投資管理,風險自負。IRA賬户具有良好的轉移機制,户主在轉換工作或退休時,可將401K計劃的資金轉存到IRA賬户,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户主退休後從帳户領取的養老金取決於繳費多少和投資收益狀況。

(二)税收優惠

IRA計劃並非投資行為,而是儲蓄行為。參與者可以使用帳户內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投資活動,但這些本金和收益被嚴格限定並儲蓄在IRA賬户內,不得轉移至別的賬户,以強制這部分資金在退休後才能使用。與普通投資賬户相比,IRA帳户具有免税等多種税收優惠。一是延遲納税,在年度免税額度(即最高繳費限額)內不繳納個人所得税,退休後支取時再納税。二是免徵帳户內的存款利息、股息和投資收益所得税。參與者可以選擇存儲税前或税後收入,如果存的是税前收入,在領取的時候要對賬户總額上繳個人所得税;如果存的是税後收入,在領取時要對多年來的附加增值款上繳個人所得税。税收優惠政策促進了IRA計劃的持續快速發展。2012年底,44.7%的美國家庭擁有IRA賬户。

(三)領取條件

IRA户主在年滿59.5歲後方可領取IRA退休金,提前支取將被處以支取金額10%的罰金。政府此舉在於鼓勵户主到退休後才開始使用IRA資金。法規同時規定户主年滿70.5歲必須開始支取賬户金額。

近年來,IRA計劃衍生出Roth IRA、SEP IRAs、SIMPLE IRA等不同類型的個人退休賬户。與傳統IRA不同,Roth IRA等在繳費條件、年度免税額度、支取時間、免税方式等方面提供了一些不同選擇,供個體工商户和小企業主等不同人羣根據自己的收入和就業狀況作出更個性化的安排。例如:與傳統IRA不同,Roth IRA在存款時繳納個人所得税,存的是完税後的錢,退休後支取時免税,不強制要求户主年滿70.5歲必須支取賬户金額;此外,未婚者和已婚者年收入如分別高於12.5萬美元和18.3萬美元,則不得申報Roth IRA計劃等。

IRA計劃作為美養老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美政府經常使用的宏觀調控手段。IRA賬户免税額度的提高使全美IRA基金中增加鉅額投資,這筆巨資通過有效的投資體系投向美各行業的投資中,從而促進美經濟發展,也使普通美國人分享到經濟增長的好處。

總體看,聯邦退休金制度、401K計劃和IRA計劃分別發揮了政府、企業和個人作用,達到了多層次保障效果。其中,聯邦退休金制度為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養老保障,為“雪中送炭”,401K計劃和IRA計劃則能有效提高退休人員實際收入,屬“錦上添花”。當前,儘管還有許多美國企業未參與401K計劃,但是,由於美“嬰兒潮一代”是401K計劃推行後最早受益者,隨着這一代人逐步進入退休年齡,401K計劃將在美養老保險體系中發揮越來越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