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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發放月餅的會計與税務處理

中秋佳節將至,在這傳統的節日裏,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説,此時向員工表達關懷,月餅是絕佳的選擇。小小的月餅,承載着濃濃的心意,但在其背後,卻隱藏着無情的税務風險,企業財税處理稍有差錯,就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怎樣才能避免這些風險呢?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中秋發放月餅的會計與税務處理的知識,歡迎閲讀

中秋發放月餅的會計與税務處理

  一、發放月餅的會計處理

在會計處理上,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屬於企業向職工提供的非貨幣性福利,應該應當分別情況處理。

1、企業以其生產的月餅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税費,計量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税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

2、以外購月餅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商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税費計入成本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的情況下,企業在進行賬務處理時,應當先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當期應計入成本費用的非貨幣性薪酬金額,以確定完整準確的企業人工成本金額。

  二、發放月餅的具體的賬務處理

(1)企業以自產的月餅發放給職工

月圓公司是一家月餅生產企業,在中秋節來臨之際,決定將公司生產的月餅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公司100名職工共發放100盒月餅,賬面價值8000元,公允售價10000元。

公司發放月餅時,應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 11700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11700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11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 1700

同時,應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00

貸:庫存商品 8000

(2)企業用外購月餅發放給職工

圓月公司是一家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在中秋節來臨之際,決定外購100盒月餅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公司100名職工每人發放一盒月餅,採購成本10000元,取得增值專用發票一張,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税額1700元,已認證通過。

企業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在增值税方面屬於不得抵扣進項税的情形,應當將轉出的增值税進項税額計入成本費用。

公司發放月餅時,應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 11700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11700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11700

貸:庫存商品 10000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轉出) 1700

  三、發放月餅的個人所得税税務處理

《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解釋了個人所得税法第二條所説的各項個人所得的範圍: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同時,《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税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税所得額。”

因此,企業發放給職工的月餅算是受僱取得的實物,依據以上規定,企業發放月餅給本企業職工,應按職工獲得非貨幣性福利(月餅)的金額併入發放當月職工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中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