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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評優評先實施方案

職場1.71W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實施科教興國、科研興校戰略,大力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發展,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創造性,現制定本次評選方案。

中學評優評先實施方案

一、評選名額:

評選名額以班為單位,以每班現有學生人數為基數,三好學生人數不超過班級人數的20%,且滿足評選條件;優秀班幹部2名;學習標兵見評選條件,名額無限制;優秀團員人數佔本班團員人數的20%;文明學生男女各1名。[第(二)、(四)、(五)項原則上在未被評為“學習標兵”或“三好學生”的學生中評選]

二、評選條件:

(一)三好學生(不超過本班人數20%,且滿足以下條件)

1、熱愛集體,關心他人,主動幫助同學,遵紀守法,行為端正,文明禮貌。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

3、有良好的學習習慣,勤學善思,勇於創新,學習成績優異(上學期期考均分70分以上,且科科都不低於60分)。

4、各方面都能全面發展,能做好同學的榜樣,在同學中具有較高的威信。

(二)優秀班幹部(2名)

1、熱愛集體,關心他人,主動幫助同學,遵紀守法,行為端正,文明禮貌。

2、在班級中能做好老師的小助手,主動參與班級管理。

3、學習認真,有良好的學習習慣,學習成績良好。

(三)學習標兵(若干名)

1、熱愛集體,關心他人,助人為樂,遵紀守法,行為端正,文明禮貌。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

3、學習成績優秀,上期期考年級排前十名。

4、上課認真聽講,積極質疑和發表見解,主動與同學合作學習。

5、課後及時、獨立、高質量地完成各科作業。

6、有良好的閲讀習慣,廣泛閲讀各類書籍。

(四)優秀團員(本班團員人數的20%)

1、熱愛集體,關心他人,助人為樂,遵紀守法,行為端正,文明禮貌。

2、積極參加學校團隊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文明學生(男女生各一名)

1、熱愛集體,關心他人,助人為樂,遵紀守法,行為端正,文明禮貌。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

3、在文明禮貌方面是學生的榜樣。

(六)優秀團幹及優秀學生會幹部(若干)

由團委會及學生會組織評選。

三、評選方法:

評選時由班主任根據條件推薦,學生民主投票,班主任審定,學校審核、備案、獎勵。

四、評選要求:

公正、公平、公開,有一定的激勵作用,不重複原則。

石門縣羅坪鄉中心學校

2012年2月6日

關於開展2012年上學期學生期終評優評先工作的通知

一、評選內容:

三好學生、優秀班幹部、學習標兵、優秀團員、文明學生、優秀團幹、優秀學生會幹部。

二、評選條件及方式:

見《石門縣羅坪鄉中心學校學生評優、評先方案》。

三、參評學生:

2011年下學期在本校就讀的學生。

四、評比結果:(請於2月7日上交教導處)

2012年2月6日

中學評優評先實施方案 [篇2]

為了健全對教師評價機制,增強教師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使我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走向規範化、科學化。結合我校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年教師評優評先方案。

一、獎勵項目

優秀教師、教學質量先進個人

二、評選條件

1、教師有良好的師德,遵紀守法,品德言行堪為學生的表率。關心愛護學生,教書育人,教育教學成績突出者均有資格參加評先評優。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年評先評優一票否決。

(1)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不服從工作分配或擅離職守,造成影響惡劣者;

(2)違反法紀法規,情況屬實者;

(3)工作中嚴重失職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學年內事假超過7天或病假超過30天者,未能達平均工作量或曠課5節及以上者(遲到、早退兩次算曠課一節)。

(5)不按時完成繼續教育培訓任務者。

三、考評原則

1、評優、評先以各項考評內容的結果為依據;

2、在分值同等情況下,優先考慮班主任,其次教績。

評選時間:教學質量先進個人每月評選一次,優秀教師每學期評選一次,一學年評選兩次。

評選辦法:①成立評審委員會;②對候選人進行審核打分評比; ③確定對象進行公示;④最後認定表彰名單;⑤發證書、獎品、拍照在校園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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