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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學生評優評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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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國中學生評優評先方案

進一步體現學校的辦學理念和對學生的培養目標,樹立科學的教育評價制度。為每一個學生創造均等的成長、成功、成才機會,引導學生正確全面地認識自我,以德為先,推動學生自治管理,引領學生全面發展,實現我校德育工作的實效性。

二、評價類別

優秀團員、優秀學生會幹部、三好學生、優秀班幹部、學習積極分子、學習標兵。

三、評選條件

1、優秀團員:

(1)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質高,關心時事政治,熱心為集體服務,尊師愛友,樂於助人。在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和《團員守則》等方面均能起模範作用。

(2)組織觀念強。按時參加組織生活,積極參加團的活動,認真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按時交納團費,沒有不利於組織的言行。

(3)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學好問,成績優良,模範遵守紀律,尊敬教師,虛心好學。

(4)自學地堅持鍛鍊身體,積極參加各項文娛、體育活動,身心健康,衞生習慣良好。

2、優秀學生會幹部

(1)擔任學生會副部長及以上職務。(2)學習勤奮努力,成績

優良。

(3)自覺參加學校或學部組織的各項活動,能夠在各方面起模範帶頭作用,具有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精神。

(4)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能力,積極主動有創造性地開展學生會各項工作,對學部的學生工作有較大的貢獻,得到老師、同學的肯定。

3、三好學生:

(1)熱愛學校,熱愛集體,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在社會和其他場合能維護學校榮譽,

(2)有較強的公德意識;團結同學,寬容待人,樂於幫助他人。

(3)誠實守信,言行文明,尊敬師長;

(4)有良好的學習態度和學習習慣,學習成績在年級名列前茅,學科發展均衡,無不及格、無偏科科目;體育成績達標。

4、優秀班幹部:

(1)積極自主、有創造性地開展班級工作,認真完成學校或班級交給的任務,在師生間起到橋樑和紐帶作用。

(2)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組織管理、協調合作的能力,帶領班級實施班級自動化管理突出。

(3)作風好,能勤奮學習,態度端正,密切聯繫同學,在團結帶領同學參加班級、學校、社區活動中起示範帶頭作用。

5、學習積極分子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行為習慣,尊敬師長,團結同

學,誠實謙虛,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學習習慣,學習勤奮刻苦,在班級同學中起到引領和榜樣作用。

6、學習標兵

(1)道德品質優良,具有遠大的理想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遵紀守法,模範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沒有違紀現象,無遲到、曠課、抄襲作業等現象,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3)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在學生中應有很高的公信度,學習上能主動幫助其他同學;

(4)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各項集體活動;

四、名額分配

1、優秀團員:2人/班。2、優秀學生會幹部8人;3、三好學生:5人/班。4、優秀班幹部:2人/班。5、學習積極分子:3人/班。6、學習標兵:2人/班。

國中學生評優評先方案 [篇2]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德、 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市、縣教體局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評選方案。

一、評選對象

金雞國中全體在校學生

二、評選名額

1、市級“三好”學生、市級優秀學生幹部按綿陽市教育局分配名額確定。

2、縣級“三好”學生、縣級優秀學生幹部按鹽亭縣教體局分配名額確定。

3、校級“三好”學生、校級優秀學生幹部由學校行政會討論確定名額。

三、評選條件

1.思想品德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積極參加勞動和社會公益活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自覺遵守社會公德,模範執行《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在同學中能起到示範作用。

2.學習好。學習態度端正,勤奮好學,能較好地掌握各門功課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學習成績優秀。

3.身體好。堅持鍛鍊身體,積極參加文體活動,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衞生習慣,身體健康。體育課成績評價達到A等級,《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達到良好以上。

4.優秀學生幹部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熱心為學校、班級和同學服務,認真履行班幹部職責,有較強的組織能力,能發揮學生幹部的示範帶頭作用,在同學中有威信,受到師生的普遍好評。

5.被政教處前一學期通報過的學生或由處分記錄未進行消除的'學生給予一票否決。

四、評選程序

1、各班班主任和學科教師協商,每班推薦一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學生參與評選,被推薦學生要認真填寫《金雞國中學生先進個人推薦表》(見附件一),由班主任老師審核後將推薦表交評選小組。

2、評選小組根據《推薦表》中的評語,並結合教導處、政教處記錄的相關表現情況進行最後評選,確定被推薦學生獲獎類別。

3、評選小組評出結果後在校內進行公示,無異議後進行存檔,市、縣級先進個人填寫相關《登記表》進行上報。

附:金雞國中評優選先工作小組(評選小組)

組 長:趙 超

副組長:黃 永、楊華瑞

組 員:陳 波、何小兵、於金禮、康 健

何宗永、馬正川、嶽大雄

附件一

金雞國中先進學生個人推薦表

國中學生評優評先方案 [篇3]

一、評選目的

表彰、獎勵品德優秀、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良的學生、團員及工作認真負責的班、團幹部,在學校、班級各項活動中表現積極、突出的學生,激勵、引導每位學生積極向上、爭當優秀。

二、評選對象

1、城關中學全體學生均有資格參評“優秀學生”。

2、城關中學全體班、團幹部均有資格參評“優秀學生幹部”。

3、城關中學學生團員均有資格參評“優秀共青團員”。

4、城關中學全體學生均有資格參評“勞動模範”。

5、城關中學全體學生均有資格參評“學習標兵”。

6、城關中學全體學生均有資格參評“進步學生”。

7、城關中學全體學生均有資格參評“品德模範”。

三、評選類型

1、優秀學生2、優秀學生幹部3、優秀團員4、勞動模範

5、學習標兵6、進步學生7、品德模範

四、評選方法:

1、優秀學生佔全班人數10%,優秀學生幹部每班2名;優秀團員每班2名,勞動模範每班1名;學習標兵每班1名;進步學生每個班2名,品德模範每班2名。

2、“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勞動模範”、“學習標兵”、“進步學生”、“品德模範”的評選由各班學生民主投票與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師推薦相結合的形式推出候選人,並上報年級組審核。

3、各年級對擬評為“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勞動模範”、“學習標兵”、“進步學生”、“品德模範”的候選人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週;老師、同學對候選人有異議的,可以向年級組或學校政教處反映,年級組必須實事求是地對待師生的意見,確有出入的要更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以年級組為單位報學校政教處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