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保險公估人考試要點:機動車保險的除外責任
(一)車輛損失險的除外責任
1.保險人不負責賠償的保險車輛損失。
(1)地震造成的損失。
(2)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單獨損壞。
(3)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損失。
(4)受本車所載貨物撞擊的損失。
(5)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
擴大的部分。
(6)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產生火災造成的損失;自燃,即指保險車輛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貨物自身等發生問題造成火災。
(7)燈具、車鏡玻璃以及擋風玻璃、車窗玻璃單獨破碎。
(8)保險車輛在淹及排氣筒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
2.保險人不負責賠償下列情況中的任何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
(1)戰爭、軍事衝突、動亂、恐怖主義行為、扣押、罰沒、政府徵用。
(2)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員使用保險車輛。
(3)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的故意行為。
(4)競賽、測試、在營業性修理場所修理期間。
(5)車輛所載貨物掉落、泄漏。
(6)保險車輛拖帶其他未保險車輛(含掛車)或被其他未保險車輛拖帶。
(7)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
(8)保險人承保的機動車輛必須是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駕駛的車輛。所謂“允許”是指被保險人委派僱用,認可駕駛車輛的人員;所謂“合格”是指必須持有有效駕駛執照。凡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於不合格駕駛員:①沒有駕駛證;②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③持軍隊或武警部隊駕駛證駕駛地方車輛,持地方駕駛證駕駛軍隊或武警部隊車輛;④持學習駕駛證學習駕車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或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車;⑤實習期駕駛大型客車、電車、起重車和帶掛車的汽車時,無正式駕駛員並坐監督指導;⑥實習期駕駛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和載運危險晶的車輛;⑦持學習駕駛證及實習期在高速公路上駕車;⑧駕駛員持審驗不合格的駕駛證,或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持未審驗的駕駛證駕車;⑨使用各種專用機械車、特種車的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操作證;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屬於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
(9)保險車輛肇事逃逸。
(10)未按書面約定履行交納保險費義務。
(11)除本保險另有書面約定外,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車輛沒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准的行駛證和號牌,或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
3.保險人不負責賠償的損失和費用。
(1)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險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中斷通訊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2)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以及在此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
4.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二)第三者責任險的除外責任
1.保險車輛造成下列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均不屬於本保險的責任範圍,保險人概不負責賠償。具體內容包括:
(1)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2)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3)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有關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以及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等概念的含義包括:①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自有的財產,或與他人共有財產的自有部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對於有些規模較大的投保單位,“自有的財產”可以掌握在其所屬各自獨立核算單位的財產範圍內。例如,某運輸公司下屬甲、乙兩個車隊各自獨立核算,由運輸公司統一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後,甲隊車輛撞壞甲隊的財產,保險人不予負責;但甲隊車輛撞壞乙隊的財產,保險人予以賠償。②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是指:第一,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家庭成員,可根據獨立的户口劃分。例如,父母兄弟多人,各自另立户口分居,家庭成員指每户中的成員,而不能單純按是否直系親屬來劃分。夫妻分居兩地,雖有兩個“户口”,因兩者經濟上並不獨立,實際上是合一的,所以只能視為一個户口。本項規定遵循的原則是肇事者本身不能獲得賠款,即保險人付給受害方的賠款,最終不能落到被保險人手中。第二,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是指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自有的財產,或與他人共有財產的自有部分,或他們替他人保管的財產。第三,私有車輛是指車輛所有權屬於私人的車輛。例如個人、聯户和私營企業等的車輛。第四,個人承包車輛是指以個人名義承包單位、他人的車輛。③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是指意外事故發生時,在本保險車輛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包括此時在車下的駕駛員、車輛行駛中或車輛未停穩時非正常下車的人員以及吊車正在吊裝的財產。
2.與車輛損失險共同的除外責任。例如戰爭、軍事衝突、動亂、恐怖主義行為、扣押、罰沒、政府徵用
3.保險人不負責賠償的損失和費用,
(1)因污染引起的任何補償和賠償。
(2)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造成第三者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
保險公估人的職能表現在哪兒
保險公估保證保險代表了當事各方的合法利益,對於推動保險業的良好發展有着重大的作用。那麼保險公估人有哪些職能呢?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保險公估人的職能表現在哪兒的知識,歡迎閲讀。1評估職能保險公估人所具有的是一種廣義的(保險)評估職能,包括評...
-
保險經紀與保險公估
保險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設立,受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託辦理保險標的的查勘、鑑定、估損以及賠款的理算,並向委託人收取酬金的公司。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保險經紀與保險公估,歡迎閲讀。保險經紀由於我國保險經紀制度建立的時間短且缺乏相應的...
-
新形勢下保險公估的發展趨勢
保險公估行業屬於保險輔助服務行業,是保險中介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第2條明確指出:保險公估機構是指依照《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規定,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接受保險當事人委託,專門從事保險標的的評估、...
-
2016年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保險原理與實務(60%)一、保險原理包括保險概述、保險合同、保險的基本原則、保險費率釐定原理、保險公司業務管理、保險市場和保險監督管理。其具體考試內容和要求如下:(一)保險概述1.保險的要素與特徵掌握保險的含義、保險的要素以及保險的特徵;瞭解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