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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註冊會計師考試《税法》簡答題

導讀:時間對每個人是公平的。我們應抓緊時間,努力把握住每一個今天,在今天儘量多做實事,使今天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7年註冊會計師考試《税法》簡答題,歡迎來學習!

2017年註冊會計師考試《税法》簡答題

  簡答題

1. 某旅遊開發有限公司2013年8月發生有關業務及收入如下:

(1)旅遊景點門票收入650萬元;

(2)景區索道客運收入380萬元;

(3)民俗文化村項目表演收入120萬元;

(4)與甲企業簽訂合作經營協議:以景區內價值2000萬元的房產使用權與甲企業合作經營景區酒店(房屋產權仍屬旅遊公司所有),按照約定旅遊公司每月收取20萬元的固定收入;

(5)與乙企業簽訂協議,准予其生產的旅遊產品進入公司非獨立核算的商店(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銷售,一次性收取進場費1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門票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税;

(2)計算索道客運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税;

(3)計算民俗文化村表演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税;

(4)計算合作經營酒店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税;

(5)計算業務(5)商店應繳納的營業税。

2. 位於市區的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寫字樓,2013年發生的相關業務如下:簽訂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金額4160萬元,並取得土地使用證;寫字樓開發成本3000萬元;寫字樓開發費用中的利息支出為300萬元(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寫字樓竣工驗收,將總建築面積的1/2銷售,簽訂銷售合同,取得導銷售收入6500萬元;將另外1/2的建築面積出租,簽訂租賃合同,租期未定,當年取得租金收入15萬元。(其他相關資料:該企業所在省規定,按土地增值税暫行條例規定的最高限計算扣除房地產開發費用,契税税率採用最高幅度執行,不考慮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企業應繳納的印花税;

(2)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税時應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3)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税時應扣除的開發成本的金額;

(4)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税時應扣除的開發費用的金額;

(5)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税時應扣除的有關税金;

(6)企業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税。

3. 某企業2013年第2季度企業有關業務資料如下:

(1)根據國外客户有關訂貨單出口空調30000台,其中:

①28000台以每台200美元離岸價成交,人民幣外匯牌價為1:6.9;

②2000台以每台208美元離岸價格成交,人民幣外匯牌價為1:6.85;上述款項已收存銀行。

(2)轉讓一項節能技術給中國境內某製冷設備生產廠家,雙方簽署的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協議中載明轉讓費為1000000元,該款項已收存銀行。

(3)根據當期簽訂的購銷合同銷售給中國境內某大商場空調19400台,合同註明含税總收入為40856400元,已收存銀行。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單位:元)

(1)計算該企業出口業務應繳納的印花税;

(2)計算企業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應繳納的印花税;

(3)計算簽訂國內銷售空調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税;

(4)計算該企業合計應繳納的印花税。

4. 中國公民李某為某外資公司的職員,2013年的收入情況如下:

(1)單位每月支付工資、薪金10000元;

(2)業餘撰寫中篇財經小説,在北京某報紙連載,3個月的稿酬收入分別為20000元、40000元和20000元;

(3)參加某廠家有獎促銷,中獎所得共計30000元;

(4)1月1日起將其位於市區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價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800元。1月因衞生間漏水發生修繕費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憑證;

(5)9月將年初認購境內上市公司的限售股轉讓,取得轉讓淨收益50000元;

(6)當年12月底,單位和李某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除支付當月工資外,另外一次支付 李某補償金20萬元(李某在該單位任職5年)。

(該地上年平均工資3.8萬元/年,以元為單位,除題目明確的税種外,不考慮其他税種)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李某全年工資薪金(不含解除合同支付補償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額;

(2)計算李某取得稿酬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額;

(3)計算李某參加促銷中獎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額;

(4)計算李某1—2月出租房屋應納的個人所得税額;(不考慮其他税費)

(5)計算李某股票轉讓收益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6)計算單位餌除合同支付補償金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税額。

5. 李某受聘於一家技術諮詢服務公司,每月領取税後工資3600元,公司每月按規定代繳其個人所得税。

(1)2013年6月1日,公司與任職8年的李某解除了聘用合同,取得一次性補償金120000元(該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20000元)。李某認為,自己取得的上述補償金為補償性質的收入,不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税。

(2)2013年6月8日,李某從外單位取得技術諮詢報酬50000元,將其中16000元通過國家機關捐贈給貧困地區,李某計算其個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是5440元[(50000-16000)×(1-20%)×20%]。

(3)2013年6月1日~12月31日,將自有住房按市場價格出租給個人居住,月租金2000元。在不考慮其他税費的情況下,李某認為應納的個人所得税1680元[(2000-800)×20%×7]。

(4)2013年8月,與一家證券交易所簽訂期限為6個月的勞務合同,合同約定李某每月為該 交易所的.股民講課四次,每次報酬1000元,李某認為每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税為160元[(1000

-800)×20%×4]。

要求:結合個人所得税法的規定,分項指出李某計算的個人所得税錯誤的原因,並計算出正確的應納税額。

6. 某綜合性企業2013年度發生如下業務:

(1)與A公司簽訂一項易貨合同,約定用120萬元市場價格的庫存商品換取市場價格為140萬元的原材料,支付A公司差價20萬元。

(2)與B公司簽訂一份加工合同,為其加工一批特殊商品,原材料由該綜合性企業提供,金額300萬元,另外收取加工費120萬元。

(3)與C公司簽訂一份建築工程總承包合同,金額2500萬元,施工期間將價值600萬元的水電工程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並簽訂了分包合同。由於施工單位安裝水電工程的質量未達到企業的要求,企業實際支付其分包金額500萬元。

(4)2013年度擁有房產原值6000萬元,其中90%為企業自用(當地計算房產税餘值的扣除比例為20%),10%對外出租,出租合同記載全年應取得租金收入8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要計算出合計數。

(1)與A公司簽訂的易貨合同,應繳納印花税;

(2)與B公司簽訂的加工合同,應繳納印花税;

(3)與C公司簽訂的建築工程合同及分包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税;

(4)自用與出租房產應繳納的房產税和印花税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