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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必背數字考點

在發達的市場經濟中,證券市場是完整的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反映和調節貨幣資金的運動,而且對整個經濟的運行具有重要影響。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編輯整理了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必背數字考點,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必背數字考點

  一、公司法

1.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2.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3.自股東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募集設立時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

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為5至19人。

6.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定期會議,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每次應於會議召開10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7.監事會由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3人。監事的人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構成,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1/3

8.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內不得轉讓。

9上市公司在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通過。

 二、證券法

1.股票發行數字條件:

①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

②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得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③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不少於股本總額的2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股本數額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10%;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0%

④發行人在近3年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2.債券發行數字條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不低於6000萬元

②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40%

③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3.代銷、包銷約定時效不得超過90日。

4. 擬公開發行股票的面值總額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或者預期銷售總金額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

5.證券公司代銷證券的,應當在代銷期滿後的15日後,與發行人共同將證券代銷情況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備案。

6.債券上市的數字條件:

①公司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

②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尚未到期的各次發行的各種債券的總髮行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40%

7.股票最近3年連續虧損,債券近2年連續虧損,暫停交易;股票最近3年連續虧損,在其後1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終止交易。

8.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監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中期報告。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報送年度報告。

9.以協議方式收購上市公司時,達成協議後,收購人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向國監機構及證券交易所做出書面報告,並予以公告。

10.收購要約: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

11.收購要約的期限:30日≤期限≤60日

12.擅自或虛假髮行證券的,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人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13.證券公司承銷或者代理買賣未經核准或者審批擅自發行的證券的,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14.發行人未按有關規定披露信息,對發行人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前款發行人未按期公告其上市文件或者報送有關報告的,對發行人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15.非法開設證券交易場所,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16.機構從業人員與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資料,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的,取消從業資格,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17.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法人以個人名義設立賬户買賣證券、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非法買賣的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18.證券公司為客户賣出其賬户上未實有的證券或者為客户融資買入證券的,處以非法買賣證券等值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19.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交易市場的,處以三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0.證券公司違背客户的委託買賣證券等違背客户真實意思,辦理交易以外的其他事項,並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ps:罰款基本都是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三、基金

1.基金管理人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

2.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數字條件:

①註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②主要股東從事證券經營等具有較好業績,最近3年無違法記錄

3.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東:出資額佔基金管理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最高,且不低於25%的股東。

4.封閉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閉期:10~15年。

5.開放式基金,投資者可以隨時在首次發行結束一段時間(最長不超過3個月)後,隨時提出贖回申請。

6.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未將基金資產與自有資產分開,或未實行分賬管理的,處5~50萬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3~30萬罰款。

7.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8.向合格投資者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非公開募集資金或轉讓基金份額的,處違法所得1倍~5倍罰款;沒得或不足100萬的`,處以10~100萬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3~30萬罰款。

 四、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1.期貨公司設立的數字條件:

①註冊資本最低額為人民幣3000萬。

②主要股東及其控制人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2.在調查操縱期貨交易價格、內幕交易等重大期貨違法行為時,可以限制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期貨交易,但限制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交易日;案情複雜的,可以延長至30個交易日

 五、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1.證券公司股東的非貨幣財產出資額不得超過證券公司註冊資本的30%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不得成為持有證券公司5%以上股權的股東、實際控股人:

①因故意犯罪被判刑罰,刑罰執行完畢未逾3年。

②淨資產低於實收資本50%,或者或有負債達到淨資產的50%的。

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3.證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離任的,證券公司應當對其進行審計,並自其離任之日起2個月內將審計報告報送國監機構。

4.證券公司應當自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國監機構報送年度報告;自每月結束之日起7個工作日報送月度報告。

5.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批准,持有或者實際控制證券公司5%以上股權的,國監機構應當責改;改正前,相應股權不具有表決權。

6.證券公司主要違法違規情形及其處罰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違法得1倍~5倍;沒得或不足10萬的,處10~30萬;對直接責任人處3萬~10萬。(違規委託銷售、提供投資建議、違規委託代買、從事自營業務等、從事資管業務單筆價值低於最低限額)

7.未按規定為客户開立賬户,責改;情節嚴重的,處20萬~50萬,並對直接責任人處1萬~5萬。(注:情節嚴重才罰)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違法所得1倍~5倍;沒得或不足10萬的,處10萬~60萬;對直接…處3萬~30萬。(未經批准持有股權;強令提供擔保;違規動用客户資金;同意違規動用客户資金;發現違規動用而未報國監機構)

 六、從業資格

1.申請執業證書的數字條件:最近3年未受過刑事處罰。

2.協會對機構提交的執業證書申請表進行審核,必要時可要求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材料,協會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後30日內審核完畢。

3.從業人員監督管理的相關數字規定:

①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連續3年不在機構從業的,由協會註銷其執業證書;

②辭職或解除勞動合同,原聘用機構應當在上述情形發生後10日內向協會報告,由協會變更該人員執業註冊登記。變更聘用機構的,新聘用機構在發生10日內向協會報告。

③從業人員收到聘用機構處分的,該機構應當在處分後10日內向協會報告。

4.違反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相關規定的法律責任:

①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違反考場規則,擾亂考場秩序,在2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②機構辦理執業證書申請中,弄虛作假、故意刁難或不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的,由協會責改;拒不改的,由協會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中國證監會單處或者並處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

③被吊銷或註銷執業證書的人員,協會可在3年內不受理其執業證書申請。

5.證券公司申請保薦機構資格,應具備下列數字條件:

①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淨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②具有良好的保薦業務團隊且專業結構合理,從業人員不少於35人,其中最近3年從事保薦業務的人員不少於20人。

③符合保薦代表人資格條件的從業人員不少於4人。

④最近3年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6.個人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應具備的數字條件:(全為3)

①具備3年以上保薦相關業務經歷。

②最近3年內在境內證券發行項目中擔任過項目協辦人。

③最近3年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得行政處罰。

7.保薦機構應當於每年4月份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年度執業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