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2017證券從業要點複習知識

要想順利通過2017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那麼現在就需要各位考生抓緊時間梳理知識點了。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17證券從業要點複習知識,歡迎學習!

2017證券從業要點複習知識

  【知識點一】證券與證券市場

證券是指各類記載並代表一定權利的法律憑證。它用以證明持有人有權依其所持憑證記載的內容而取得應有的權益。從一般意義上來説,證券是指用以證明或設定權利所做成的書面憑證,它表明證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權取得該證券擁有的特定權益,或證明其曾經發生過的行為。證券可以採取紙面形式或證券監管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一、有價證券

(一)有價證券的定義

有價證券是指標有票面金額,用於證明持有人或該證券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或債權的憑證。

1.證券本身沒有價值;

2.但由於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財產權利,持有人可憑該證券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貨幣,或是取得利息、股息等收入;

3.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和流通,客觀上具有交易價格。有價證券是虛擬資本的一種形式。所謂虛擬資本,是指以有價證券形式存在,並能給持有者帶來一定收益的資本。虛擬資本是獨立於實際資本之外的`一種資本存在形式。通常,虛擬資本的價格總額並不等於所代表的真實資本的賬面價格,甚至與真實資本的重置價格也不一定相等,其變化並不完全反映實際資本額的變化。

(二)有價證券的分類

有價證券有廣義與狹義兩種概念。狹義的有價證券即指資本證券,廣義的有價證券包括商品證券、貨幣證券和資本證券。

商品證券是證明持有人擁有商品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憑證,取得這種證券就等於取得這種商品的所有權,持有人對這種證券所代表的商品所有權受法律保護。屬於商品證券的有提貨單、運貨單、倉庫棧單等。

貨幣證券是指本身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貨幣索取權的有價證券。貨幣證券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商業證券,主要是商業匯票和商業本票;另一類是銀行證券,主要是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資本證券是指由金融投資或與金融投資有直接聯繫的活動而產生的證券。

持有人有一定的收入請求權。資本證券是有價證券的主要形式。

例1—1(2012年3月考題·單選題)

按證券的募集方式分類,有價證券可分為(  )。

A.上市證券與非上市證券

B.國內證券和國際證券

C.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

D.固定收益證券和變動收益證券

參考答案】C

【解析】按照是否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可以分為上市證券與非上市證券;按照證券發行的地域和國家,可以分為國內證券和國際證券;按照證券收益是否固定,可以分為固定收益證券和變動收益證券。

(三)有價證券的特徵

1.收益性。證券代表的是對一定數額的某種特定資產的所有權或債權,投資者持有證券也就同時擁有取得這部分資產增值收益的權利,因而證券本身具有收益性。

2.流動性。證券的流動性是指證券變現的難易程度。

3.風險性。指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的背離,即收益的不確定性。從整體上説,證券的風險與其收益成正比。通常情況下,風險越大的證券,投資者要求的預期收益越高;風險越小的證券,預期收益越低。

4.期限性。債券一般有明確的還本付息期限,債券的期限具有法律約束力,是對融資雙方權益的保護。股票一般沒有期限性,可以視為無期證券。

例1-2(2012年3月考題·單選題)

有價證券之所以能夠買賣是因為它(  )。

A.具有價值

B.具有使用價值

C.代表着一定量的財產權利

D.具有交換價值

【參考答案】C

【解析】由於有價證券代表着一定量的財產權利,持有人可憑該證券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貨幣,或是取得利息、股息等收入,因而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和流通,客觀上具有了交易價格。

  【知識點二】法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簡稱《證券法》)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對原《證券法》進行了全面修訂,並於2006年1月1日起生效。

1.調整範圍。核心旨在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

2.主要內容。共分l2章,分別為總則、證券發行、證券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購、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結構、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法律責任和附則。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簡稱《公司法》)

《公司法》於2005年10月27日修訂,2006年1月1日起實行。

1.調整範圍。核心在保護公司、股東和債券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2.主要內容。《公司法》共分l3章219條,對在中國境內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公司債券,公司財務和會計,公司合併和分立,公司破產、解散和清算,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法律責任等內容制定了相應的法律條款。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簡稱《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經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並於2004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1.調整範圍。目的是規範證券投資基金活動,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2.主要內容。分為l2章103條。包括:總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額的交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基金的運作與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清算,基金份額持有人權利及其行使,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及附則。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證券犯罪的規定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06年6月29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簡稱《反洗錢法》)

《反洗錢法》經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於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反洗錢法》共分7章37條,其調整範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和按照規定應當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應當依法採取預防、監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識別制度、客户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履行反洗錢義務。

《反洗錢法》的主要內容包括:反洗錢義務的主體範圍,臨時凍結資金不得超過48小時,明確了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在調查可疑交易活動時,調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户身份識別制度,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有權進行反洗錢調查。

洗錢行為主要依賴於資金的劃撥、轉移,隨着支付結算技術手段的不斷髮展,資金的劃轉和提取,無論是境內還是跨境,都非常便捷和迅速,尤其是跨境劃轉,一旦得逞,犯罪資金將難以被監控和追繳。在實際中,中國人民銀行為我國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並已於2004年建立了我國的金融情報中心——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是連接反洗錢預防監控和刑事打擊工作的橋樑,是開展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機構。《反洗錢法》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反洗錢信息中心,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接收、分析。

標籤:複習 從業 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