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企業管理 > 國學智慧

國學經典:魚我所欲也原文譯文

《魚,我所欲也》不但為中國人所欲,更為海外人士所欲,它也隨着《孟子》的聲譽而蜚聲海內外,被譯成多國文字、被世界人民所欲、所愛。下面小編準備了關於魚我所欲也的原文譯文,提供給大家參考!

國學經典:魚我所欲也原文譯文

  魚我所欲也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dan)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u)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魚我所欲也譯文

魚是我喜愛的東西,熊掌也是我喜愛的東西,如果兩者不能同時得到,那麼,我要舍掉魚,而選擇熊掌。生命是我喜愛的,正義也是我喜愛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得到,我就捨棄生命,而選擇正義。生命也是我喜愛的,然而我喜愛的東西還有比生命更為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求得生命的事情。死亡也是我厭惡的事情,然而我厭惡的事情還有比死亡更為厲害的,所以,禍患也有我所不躲避的。如果人們喜愛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可用求得生存的方法,什麼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們厭惡的事情沒有比死亡更厲害的,那麼,凡是可以用來躲避禍患的手段,什麼不可以去做呢?通過某種方法就可以生存下去卻有人不用;通過某種手段就可以用來躲避禍患卻有人不去做。所以,人們喜愛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人們厭惡的.事情有比死亡更厲害的。不僅僅賢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這種思想,只不過賢人能夠堅守這種品德不喪失罷了。

一筐飯,一碗湯,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然而,如果你吆喝着給人吃,過路的餓人也不會接受;如果你用腳撥過去給人吃,就連乞丐也不屑接受。

萬鍾這優厚的俸祿如果不分辨一下是否合於禮義就接受了,那麼,這萬鐘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美麗的宮室,妻妾的侍奉,為了我認識的走投無路的貧困者感念我的恩德而接受它嗎?從前我為了義寧願自身死亡都不接受,今天卻為了美麗的宮室而接受了;從前我為了義寧願自身死亡都不接受,今天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我為了義寧願自身死亡都不接受,今天卻為了我所認識的走投無路的貧困者感念我的恩德而接受了;這種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了嗎?如果這樣做了,這就叫做喪失了我的本性。

  魚我所欲也賞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他從人應如何對待自己的慾望入手,在生與死、利與義、守義與失義等方面,層層深入、正反對比地論證了義重於生,必須捨生取義。還強調指出“非獨賢者有是心(捨生取義之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人如果經不住萬鍾、宮室、妻妾、施恩的誘惑,必然會“失其本心(捨生取義之心)”。本文邏輯嚴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對比等修辭手法的運用,使語言生動、流暢,氣充詞沛,頗具説服力。

  文化文學常識

《孟子》是戰國時代孟子的言論彙編,體裁與《論語》大體相似。《史記·孟子苟卿列傳》説孟子“退而與萬章之徒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司馬遷認為《孟子》是孟子和他的學生共同編纂而成的。

孟子約公元前372~前289,戰國時期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散文家,名軻,魯國(今山東鄒縣)人。受業於孔子之孫子思的門人。他把孔子的“仁學”思想發展為“仁政”,提出“民貴君輕”,反對苛政暴虐的主張。其出發點雖為統治者着想,但是有一定的歷史進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