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職務 > 註冊税務師

税務師《税法一》考點:應納税額的一般計算

導讀:失敗是什麼?沒有什麼,只是更走近成功一步;成功是什麼?就是走過了所有通向失敗的路,只剩下一條路,那就是成功的路。以下是yjbys網小編整理的'關於税務師《税法一》考點:應納税額的一般計算,供大家備考。

税務師《税法一》考點:應納税額的一般計算

  三種計税方法

  1.從價定率計税

税額計算:應納税額=銷售額×比例税率

銷售額(含消費税、不含增值税)

  2、從量定額計税(啤酒、黃酒、成品油)

税額計算:應納税額=銷售數量×定額税率

  3.複合計税(白酒、捲煙)

税額計算:應納税額=銷售額×比例税率+銷售數量×定額税率

【例題.計算題】某捲煙廠與某商場簽訂購銷合同,採取賒銷方式銷售給該商場M牌捲煙50箱,不含税價款100萬元,合同約定本月收回 50%的貨款,由於該商場資金週轉問題,捲煙廠本月實際收到40%的貨款。

『正確答案』

應納增值税=100×50%×17%=8.5(萬元)

應納消費=100×50%×56%+50×50%×150÷10000

=28.38(萬元)

【考題.單選題】某酒廠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012年10月銷售糧食白酒4噸,取得不含税收入400000元,包裝物押金23400元(單獨記賬核算),另收取運費47970元。該酒廠上述業務應納消費税( )元。

(白酒消費税税率 20%,0.5 元/斤)

A.84000

B.88000

C.92200

D.96200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應於收取時併入銷售額徵税,銷售貨物同時負責運輸收取的運費應作為價外費用併入銷售額徵税。

酒廠應納消費税=[400000+(23400+47970)÷ (1+17%)]×20%+4×2000×0.5=96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