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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備考練習題

在日常學習和工作中,我們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試題,試題是學校或各主辦方考核某種知識才能的標準。什麼類型的試題才能有效幫助到我們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備考練習題,歡迎大家分享。

2022年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備考練習題

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備考練習題 1

「背景材料」

某市高等專科學校由於在校學生的增加,決定建設一座學生宿舍樓,通過招標,該高等專科學校選擇了A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並委託某監理單位實施施工階段的監理任務,也簽訂了委託監理合同。

2003年3月15日,監理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向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於2003年3月16日收到申請 書,認為符合條件,於2003年4月10日頒發了施工許可證。因施工圖設計出現問題,一直未開工,於是辦理了延期開工申請,直到2003年8月10日才開 工。

施工中A施工單位將部分工程分包給施工單位。

施工現場存在許多電力管線,監理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要辦理有關申請批准手續。

「問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具備哪些條件才可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2.施工許可證的申請和頒發過程有何不妥之處?請説明理由。2003年8月10 E1開工是否需重新辦理施工許可證?為什麼?

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對分包工程做了哪些禁止性規定?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對建築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簡述建設單位在什麼情形下需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考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內容。

「要點分析」

1.背景材料中如連續出現日期,考生就應該分析其內容對時間的約束性。

2.本題不必考慮簽訂施工合同和委託監理合同的過程中是否妥當。

「參考答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是:

(1)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施工許可證的申請和頒發過程中的不妥之處是:

(1)監理單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理由:由建設單位申請。

(2)2003年4月10日頒發施工許可證。

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3)2003年8月10日開工不需重新辦理施工許可證。

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應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准手續,本案例中的延遲開工未超過6個月。

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對分包工程所規定的禁止性行為有:

(1)禁止將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

(2)禁止承包單位將全部建築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禁止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

(4)禁止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

(5)禁止分包單位將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1)需要臨時佔用規劃批准範圍以外場地的;

(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4)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

(5)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其他情形。

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備考練習題 2

【背景材料】

2003年11月12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這對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起到了很大作用。

【問題】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哪些工程必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要求施工單位建立的規章制度有哪些?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的依據是什麼?

【考點】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要點分析】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是依據《安全生產法》,並結合《建築法》制定的,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

【參考答案】

1.必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的工程有: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危險性較大的其他工程。

2.施工單位應建立的規章制度有: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安全生產操作流程。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的依據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備考練習題 3

【背景材料】

某監理單位,資質等級為丙級,有正式在職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6人,其中3人有中級職稱,其餘為初級職稱或無職稱者。該監理單位通過熟人關係取得 一幢26層綜合大樓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的監理任務。該工程建設項目預算造價為2億元人民幣。雙方所籤監理合同中規定,建設單位支付監理人報酬為80萬元 人民幣。此外,建設單位還以本單位工程部人員參加監理進行合作監理為由,使監理單位又給建設單位回扣人民幣10萬元。在監理過程中,由於監理單位給被監理 方提供方便,監理單位接受被監理方生活補貼費6萬元人民幣。

【問題】

1.該監理單位本身及其行為有哪些違反國家規定?

2.上述違反國家規定的監理應受到什麼處罰?

【考點】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要點分析】

監理單位應該按資質等級來承攬相應業務,應當按照其擁有的註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和工程監理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工程監理活動。

【參考答案】

1.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有:

(1)該監理單位的存在本身就不符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的規定。因為:

1)該監理單位無取得監理工程師註冊證書人員作單位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

2)該單位中的監理工程師人數不足。

(2)該監理單位為越級承接監理業務,違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的規定。

該監理單位按丙級資質標準只能承接l6層以下的民用工程。

(3)監理收費違反《關於發佈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中的收費標準。通知中規定,工程預算2億元應收預算額的0.8%~l.2%。按規 定下限計,應是160萬元人民幣,但該監理單位只收80萬元人民幣,僅佔0.5%。這屬於一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為,它將擾亂監理市場,應予制止。

(4)以合作監理為由,給建設單位回扣亦屬不正當經營行為,違反國家規定。並且所謂的合作監理是指監理單位之間的合作,並非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的合作。

(5)給被監理方提供方便,並接受其生活補貼費,這屬於徇私作弊行為。因此,有可能損害委託人的利益,也是違反國家規定的。

2.上述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的規定,由資質管理部門根據情節,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降低資質等 級、停業整頓直至收繳《監理申請批准書》或者《監理許可證書》、《資質等級證書》的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主要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備考練習題 4

【背景材料】

某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將本工程的監理任務委託給了一家有資質的監理公司。該監理單位在履行其施工階段的委託監理合同的時候,在施工現場建立了項 目監理機構,並根據委託監理合同規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期限、工程類別、規模、技術複雜程度、工程環境等因素確定了項目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和規模。

【問題】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 50319--2000)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項目監理機構的監理人員包括哪些?應當由具備什麼條件的人員擔當?

2.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的職責有哪些?

3.總監理工程師不能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完成的工作有哪些?

【考點】

《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 50319--2000)。

【要點分析】

考查考生對與《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 50319--2000)中有關項目監理機構、監理人員的職責的相關規定的掌握程度。

【參考答案】

1.監理人員應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必要時可配備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總監理工程師應由具有三年以上同類工程監理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由具有兩年以上同類工程監理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由具有一年以上同類工程監理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

2.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總監理工程師指定或交辦的監理工作;

(2)按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行使總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和權力。

3.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將下列工作委託給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1)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2)簽發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款支付證書、工程竣工報驗單;

(3)審核籤認竣工結算;

(4)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5)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監理人員的調配,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

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備考練習題 5

案例分析一:

某業主計劃將擬建的工程項目的實施階段委託光明監理公司進行監理,監理合同簽訂以後,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人員對制定監理規劃問題進行了討論,有人提出瞭如下一些看法:

1、監理規劃的作用與編制原則:

(1)監理規劃是開展監理工作的技術組織文件;

(2)監理規劃的基本作用是指導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

(3)監理規劃的編制應符合監理合同、項目特徵及業主的要求;

(4)監理規劃應一氣呵成,不應分階段編寫;

(5)應符合監理大綱的有關內容;

(6)應為監理細則的編制提出明確的目標要求。

2、監理規劃的基本內容應包括:

(1)工程概況;

2、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

(1)建立健全監理組織,完善職責分工及有關制度,落實投資控制的責任;

(2)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合理審核簽證施工措施費,按合理工期組織施工;

(3)及時進行計劃費用與實際支出費用的分析比較;

(4)準確測量實際完工工程量,並按實際完工工程量簽證工程款付款憑證;

問題:

1、監理單位討論中提出的監理規劃的作用及基本原則是否恰當,其基本內容中你認為哪些項目不應編入監理規劃?

2、給業主提交監理規劃文件的時間安排中,你認為哪些是合適的,哪些是不合適或不明確的?如何提出才合適?

3、監理工程師在施工階段應掌握和熟悉哪些質量控制的技術依據?

4、監理規劃中規定了對施工隊伍的資質進行審查,請問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的資質應安排在什麼時候審查?

5、如果在施工中發現總包單位未經監理單位同意,擅自將工程分包,監理工程師應如何處置?

6、你認為投資控制措施中第幾項不完善,為什麼?

(2)監理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參考答案:

1、這些看法有些正確,有些不妥(監理規劃作為監理組織機構開展監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是開展監理工作的重要的技術組織文件)。不妥之處如下:

第2條的基本作用是不正確的,因為在背景材料中給出的條件是業主委託監理單位進行“實施階段的監理”,所以監理規劃就不應僅限於“是指導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這一作用。

監理規劃的編制不但應符合監理合同、項目特徵、業主要求等內容,還應符合國家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範等要求。

由於工程項目建設中,往往工期較長,所以在設計階段不可能將施工招標、施工階段的監理規劃“一氣呵成”地編就,而應分階段進行“滾動式”編制,幫第(4)條款不妥。

其他兩條原則正確。因監理大綱、監理規劃、監理細則是監理單位針對工程項目編制的系列文件,具有體系上的一致性、相關性與系統性,宜由粗到細形成系列文件,監理規劃應符合監理大綱的有關內容,也應為監理細則的編制提出明確的目標要求。

所討論的監理規劃內容中,第2條監理單位的權利和義務,第3條監理單位的經營目標和第4條工程項目實施的組織等內容一般不宜編入監理規劃。

2、監理規劃計劃分階段進行編制,在時間的安排上:

(1)設計階段監理規劃提交的時間是合適的,但施工招標和施工階段的監理規劃提交時間不妥。

(2)施工招標階段,應在招標開始前一定的時間內提交業主施工招標階段的監理規劃。

(3)施工階段宜在第一次工地會議前一定的時間內提交業主施工階段監理規劃。

3、監理工程在施工階段應掌握和熟悉以下質量控制的技術依據:

(1)設計圖紙及設計説明書;

(2)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及施工驗收規範;

(3)監理合同及工程承包合同;

(4)工程施工規範及有關技術規程;

(5)業主對工程有特殊要求時,應熟悉有關控制標準及技術指標。

4、監理規劃中確定了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對總飯單位的資質審查應安排在施工招標階段對投標單位的資格預審時,並在評標時也對其綜合能力進行一事實上的評審。對分包單位的資質審查應安排在分包合同簽訂前,由總承包單位將分包工程和擬選擇的分包單位資質材料提交總監理工程師,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確認後,總承包單位與之簽訂工程分包合同。

5、如果監理工程師發現施工前段時間未經監理單位批准而擅自將工程分包,根據監理規劃中質量控制的措施,監理工程師應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或經總監理工程師授權可責令施工單位停工處理,而不能由監理工程師隨意責令施工單位停工。

6、在監理規劃的投資控制四項措施中,第(4)條不夠嚴謹,首先,施工單位“實際完工工程量”不一定是施工圖紙或合同內規定的內容或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工程量,即監理工程師只對圖紙或合同或工程師指定的工程量給予計量。其次,‘’按照實際完工工程量簽證工程款付款憑證‘’應改為‘’按實際完工的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合格認可的工程量簽證工程款付款憑證‘’只有合格的工程才能辦理簽證。

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備考練習題 6

案例

背景材料:

建設單位將一熱電廠建設工程項目的土建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施工任務分別發包給某土建施工單位和某設備安裝單位。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准,土建施工單位又將樁基礎施工分包給一專業基礎工程公司。

建設單位與土建施工單位和設備安裝單位分別簽訂了施工合同和設備安裝合同。在工程延期方面,合同中約定,業主違約一天應補償承包方5000元人民幣,承包方違約一天應罰款5000元人民幣。該工程所用的樁是鋼筋混凝土預製樁,共計1200根。預製樁由建設單位供應。

按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安排,規定樁基礎施工應從5月10日開工至5月20日完工。但在施工過程中,由於建設單位供應預製樁不及時,使樁基礎施工在 5月13日才開工;5月13日至5月18日基礎工程公司的打樁設備出現故障不能施工;5月19日至5月22日又出現了屬於不可抗力的惡劣天氣無法施工。

問題:

1、在上述工期拖延中,監理工程師應如何處理?

2、土建施工單位應獲得的工期補償和費用補償各為多少?

3、設備安裝單位的損失應由誰承擔責任,應補償的工期和費用是多少?

4、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索賠的程序如何?

1、對於上述工程拖期,監理工程師可做出如下的處理:

(1)從5月10日至5月13日共3天,屬於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的拖期,應給予施工單位工期和費用的補償。

(2)從5月13日至5月18日共6天,屬於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由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從5月19日至5月22日共4天,屬於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給予順延。

2、應予以補償的具體數額為:

土建施工單位應獲得的工期補償為3+4=7(天)。

土建施工單位應獲得的費用補償這3×5000-6×5000=-15000(元),即應扣款1.5萬元。

3、設備安裝單位的損失應由建設單位負責。因為設備安裝單位與建設單位有合同關係,它與土建施工單位無合同關係。

設備安裝單位應獲工期補償3+6+4=13(天)。應獲費用補償為13×5000=65000(元)

4、施工單位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監理方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監理方提出延長工期和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監理方在收到施工單位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籤復,或要求施工單位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監理方在收到施工單位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5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施工單位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備考練習題 7

案例:

某實施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核時發現兩個問題:一是施工單位為方便施工,將設備管道豎井的位置作了移位處理;二是工程的有關試驗主要安排在施工單位試驗室進行。總監理工程師分析後認為,管道豎並移位方案不會影響工程使用功能和結構安全,因此,籤認了該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並送達建設單位;同時指示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試驗室資質等級及其試驗範圍等進行考核。

項目監理過程中有如下事件:

事件1:在建設單位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上,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工作基本完成,施工許可證正在辦理,要求會後就組織開工。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施工許可證未辦理好之前,不宜開工。對此,建設單位代表很不滿意,會後建設單位起草了會議紀要,紀要中明確邊施工邊辦理施工許可證,並將此會議紀要送發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要求遵照執行。

事件2:設備安裝施工,要求安裝人員有安裝資格證書。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時發現施工單位安裝人員與資格報審名單中的人員不完全相符,其中五名安裝人員無安裝資格證書,他們已參加並完成了該工程的一項設備安裝工作。

事件3:設備調試時,總監理工程師發現施工單位未按技術規程要求進行調試,存在較大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立即簽發了工程暫停令,並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用了2天時間整改後被指令復工。對此次停工,施工單位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了費用索賠和工程延期的申請,強調設備調試為關鍵工作,停工2天導致窩工,建設單位應給予工期順延和費用補償,理由是雖然施工單位未按技術規程調試但並未出現質量和安全事故,停工2天是監理單位要求的。

問題:

1.總監理工程師應如何組織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的審批處理是否妥當?説明理由。

2.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試驗室除考核資質等級及其試驗範圍外,還應考核哪些內容?

3.事件1中建設單位在第一次工地會議的作法有哪些不妥?寫出正確的作法。

4.監理單位應如何處理事件?

5.在事件3中,總監理工程師的作法是否妥當?施工單位的費用索賠和工程延期要求是否應該被批准?説明理由。

參考答案:

1.總監理工程師應在約定的時間內,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提出意見後,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籤認。需要承包單位修改時,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書面意見,退回承包單位修改後再報審,總監理工程師重新審查。

對於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的審批上,第一個問題的處理是不正確的,因總監理工程師無權改變設計。第二個問題的處理妥當,屬於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應處理的問題。

2.專業監理工程師還應從以下4個方面對承包單位的試驗室進行考核:

①法定計量部門對試驗設備出具的計量鑑定證明

②試驗室的管理制度;

③試驗人員的資格證書;

④本工程的試驗項目及其要求。

3.建設單位要求邊施工邊辦施工許可證的做法不妥。正確的做法是建設單位應在自領取施工許可證起3個月內開工。

此外,建設單位起草會議紀要不妥,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應由監理機構負責起草,並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籤。

4.監理單位應要求施工單位將無安裝資格證書的人員清除出場,並請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已完工的部分進行檢查。

5.監理工程師的做法是正確的。施工單位的費用索賠和工程延期要求不應該被批准,因為暫停施工的原因施工單位未按技術規程要求操作,屬施工單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