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職務 > 註冊税務師

2015年註冊税務師試題《税法二》(第四套)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2015年註冊税務師試題《税法二》(第四套)答案及解析

1、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營業賬簿税目中記載資金的賬簿的計税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税率萬分之五。該企業2013年應納印花税=(10000000+40000000)×0.5‰-8500=16500(元)。

2、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在簽訂合同時無法確定計税金額的,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確定金額後補貼印花。

3、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技術開發合同計税依據中不含研究開發經費;運輸合同中不包含裝卸費和保險費;財產保險合同不包含所保財產的金額。

4、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對國家政策性銀行記載資金的賬簿,一次貼花數額較大、難以承擔的,經當地税務機關核准可在3年內分次貼足印花。

5、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建築承包合同中總包合同和分包合同都是需要貼花的,應納印花税=(6000+800)×0.3‰=2.04(萬元)。

6、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應納印花税=10×5+(500+300)×0.5‰×10000+70×0.05‰×10000+100×0.5‰×10000=4585(元)。

7、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的知識點是印花税的計算。應納印花税=5×5+(600+200)×0.05%×10000+10×5+(420+380)×0.03%×10000+100×0.03%×10000=6775(元)。

8、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的知識點是印花税的計算。由於是委託方提供原材料,受託方只提供輔助材料的加工合同,無論加工費和輔助材料金額是否分開記載,均以輔助材料與加工費的合計數,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税貼花,對委託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額不計税貼花。應納税額=(200000+30000)×0.5‰=115(元)。

9、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應納印花税=20×0.05%+3×0.1%=0.013(萬元)=130(元)。

10、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技術開發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税,研究開發經費不作為計税依據;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税依據為承包金額,不得剔除任何費用,如果施工單位將自己承包的建設項目再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其所簽訂的分包或轉包合同,仍應按合同所載金額另行貼花;對於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和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税,兩項税額相加數,即為合同應貼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別記載,則應就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税貼花。